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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经沙场”的光伏人士对政策文件基本“无感” 1月26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征求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意见的函》(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与往常一样,能源局或者官方关于光伏产业的文件一经出台,市场上随即“闻风而动”,各种声音跟进解读,光伏似乎又是重重利好,一片灿烂。当然,此次的关注因为能源局众多官员的落马和新局长的上任又多了些意味。那么征求意见稿对光伏市场有多大的利好?记者就此采访多位“久经沙场”的光伏人士,他们的看法值得思考和玩味。 征求意见稿对分布式没有实质性帮助 征求意见稿提出,2015年全国新增光伏发电并网容量目标为15GW左右,其中集中式光伏电站8GW,分布式光伏7GW。综合考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特点和各地区的建设条件,对各地区提出最低任务指标,但不设年度规模上限。北京、天津和上海分别设定5万千瓦分布式发展最低目标,不设发展规模上限。征求意见稿还指出,分布式光伏应优先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作为首次将屋顶分布式单独列出来的政策文件,大家普遍认为对屋顶分布式的发展非常利好,因为“不设上限”。 一位光伏上市公司高管认为,征求意见稿对分布式没有实质性帮助。“因为之前下的规划就没有实现。现在这个意见稿仅仅规定最低3.15GW,对于投资方调整电站的选择没有根本促进作用。” 根据国家能源局1月16日发布的数据,2014年新增光伏并网容量为10.52GW。再看电网企业报送的数据,2014年新增光伏并网容量9.47GW,其中分布式3.18GW。统计口子不一样,数据有差异,但分布式发展缓慢是不争的事实。较2014年初规划的8GW,分布式缩水如此之多,让人大跌眼镜,同时不得不感慨上层规划的草率和实际市场的艰难。 另一位“盘踞”在北方的光伏人士对这份征求意见稿同样表示“无感”,他毫不讳言地说,看2014年的完成情况就说明分布式不好搞。租别人的屋顶风险太大,如果租用民营企业的屋顶,企业过几年破产或者效益不好,不交电费或者要求降低电费,怎么办? 在国内普遍缺乏契约精神的商业环境下,“你不同意,我找个理由比如屋顶漏水,让你拆电站;或者晚上派人扔几块砖头,你能怎么办?” 他继续向记者说道,如果合作方是国企,换了领导就会出问题,以前签订的合约或成一纸空文,无法执行下去。“法律诉讼基本没用,痞子精神盛行。”据记者了解,一些企业吃过哑巴亏后,对工商业分布式奉行的态度就变成了“打死我也不干”。 广东一位分布式光伏从业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征求意见稿)算是利好,但实际上分布式的开发还是需要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政策面和地方政府节能减排的决心是一方面,主要还是看开发商的实力、投入力度和工作效率。” 当然,无论业内人士对政策如何“看透”或“看轻”,在光伏产业并没有完全市场化的前提下,政策的作用仍然举足轻重,利好政策对光伏市场和人心士气仍有着相当的提振。 分析师表示,征求意见稿提出集中式电站8GW,分布式7GW,并限定了屋顶分布式的最低建设规模,所以2015年国内光伏市场将以稳定发展地面电站的同时,加大推进分布式电站,并逐步转换分布式与集中式光伏在国内光伏市场中的角色。 安信证券认为,一方面屋顶分布式光伏依然是光伏发展的必然方向;另一方面能源主管部门希望通过不断增加分布式屋顶项目建设,继续探索其商业模式和融资模式,使得分布式光伏逐渐走向成熟。而分布式光伏将由政策培育期向规模增长期和商业模式形成期转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