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15%能源结构调整目标的内涵 (一)对节能的要求 15%的能源结构调整目标实质提出了2020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的控制目标,提出了2008-2020年期间的节能目标。根据国家能源战略研究报告(政策法规司编),按照基准方案,如果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4亿吨标准煤左右、GDP总量62万亿元人民币(2005年价格,年均增速8.5%),采用路径三的非化石能源发展方案,初步测算,2008-2020年,我国单位GDP能耗下降幅度应达到37%,单位GDP能耗年均下降率达到3.8%。2008年我国单位GDP能耗为1.102吨标准煤/万元(按2005年可比价格计算)。如果非化石能源开发利用规模达不到设定目标,则能耗下降幅度需要进一步加大。 (二)对非水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要求 从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非水可再生能源利用方式来看,主要为发电、生物液体燃料、生物质燃气、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地热利用等。从技术经济可行性考虑,2020年要实现非水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达到2亿吨标准煤,发电利用规模应不低于40%,其中风电规模达到1亿千瓦,太阳能发电规模达到200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规模达到1500万千瓦。这样,202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发电利用规模折合标准煤约5.5亿吨,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为12.4%。2008-2020年期间,非化石能源发电对于实现15%目标的贡献率约为75%。生物燃料、地热能等非化石能源利用,也要因地制宜,创造条件,积极发展。 表2 实现一次能源结构调整目标的非水可再生能源发展规模 | 类别 | 单位 | 2008 | Jan-20 | Feb-20 | Mar-20 | 利用规模 | 水电 | 万千瓦 | 17260 | 35000 | 30000 | 32000 | 核电 | 万千瓦 | 885 | 6000 | 8000 | 7200 | 非水可再生能源 | 亿tce | 0.9 | 2 | 2 | 2 | 能占一次源消费比重 | 水电 | % | 6.9 | 7.3 | 6.3 | 6.7 | 核电 | % | 0.8 | 3 | 4 | 3.6 | 非水可再生能源 | % | 0.3 | 4.7 | 4.7 | 4.7 |
三)对非化石能源发电比重的要求
要实现2020年能源结构调整目标,预计2020年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比重应达到35%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应达到25%左右。2008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约为1.9亿千瓦,占装机总容量的24%。根据15%目标的要求,202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应达到5.27亿千瓦,占届时全国发电装机总容量的比重将达到35%左右。2008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发电量约为6500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的19%。根据15%目标的要求,202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应达到1.8万亿千瓦时,占届时全国发电量的比重将达到25%左右。
(四)对电网发展的要求
要实现2020年能源结构调整目标,电网应满足大规模远距离送电的需要。我国非化石能源资源主要集中分布在西部地区:水电剩余可开发资源集中在西南地区;风能资源除东南沿海外,主要集中在内蒙古、新疆和甘肃河西走廊以及华北北部;太阳能资源最丰富地区主要包括青藏高原、甘肃北部、宁夏北部和新疆南部。而我国75%以上的能源需求集中在中部、东部地区,西部地区用电负荷小,就地消纳困难,必须通过电网长距离大规模输送至中、东部负荷中心。电网应满足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集中开发并网以及分散接入系统的需要。必须提高电网运行控制水平和智能化水平,适应各类电源,尤其是可再生能源的接入和送出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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