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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5月24日讯(记者 刘振 通讯员 孙长征 王彩云) 不少市民都认为,项目立项和个人没多大关系,不过近日德州市发改委却为7位市民办理了立项手续。18日,记者了解到,这7人是今年德州第一批自然人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申请人,今后他们将在自家屋顶上装上太阳能电池板发电,自发自用外还能把余电卖给国家,7个项目每年可减排放约55吨二氧化碳。 目前,此项目已通过德州市发改委批复,这7位居民是武城县郝王庄镇大霍村霍凤才、武城县武城镇南石庄王连江、陵城区安平小区李洪莲、宁津县宁津镇东白村孙长华等7人。7个项目总容量60.75千瓦,预计年发电量72900千瓦时,发电量可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也可全额上网销售。项目总投资52万元,分别由自然人自筹。记者也算了一笔账,72900千瓦时,即72900度电,按火力发电煤耗计算,年可节约标准煤21吨,减少污染排放约55吨二氧化碳。 陵城区安平小区李洪莲家建设3千瓦光伏发电装置后,预计年发电量可以达到4500千瓦时,即4500度电。“一次投入,永久收益,有了这些电不但增加了家里的收入,最重要的是这些设备绿色环保,可以减少空气污染。”李洪莲告诉记者,家人招商引资时发现光伏发电节能减排,是能带来社会效益的节能环保产业,现在正巧赶上这个机会,所以她家毫不犹豫便报了名。 24日,记者从德州市发改委获悉,自2014年以来,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若干规定》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为有效利用太阳能资源,促进节能减排,德州市发改委先后备案自然人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共12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