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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进一步优化服务 要紧紧围绕打造服务型能源局的目标,以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期盼为导向,充分发挥现有的服务地方、服务企业机制作用,转变观念、主动服务,将为群众“端菜”变为请群众“点菜”,切实提高能源局的服务能力。 一是加强完善服务地方工作机制。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对口服务联系能源资源大省工作机制的通知》(国能综合[2013]号)和《国家能源局对口服务地方能源工作联络员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综合[2014]138号),及时向地方通报国家能源战略、规划、政策等有关情况,了解掌握各项政策措施在地方的落实情况,协助地方做好重大能源规划的制定衔接和改革方案、监管举措等工作在地方的落实。充分听取地方对能源工作的意见,深入了解地方的新要求和新企盼,统筹研究解决制约地方能源发展的瓶颈问题和地方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主动为地方分忧解难,推动地方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要注重对地方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的跟踪指导和培训,帮助地方完善制度、提升能力。 二是加强完善服务能源企业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我局已经建立的煤炭、电力、油气、核电、新能源、科技、国际合作7项服务能源企业科学发展协调工作机制的作用,通过现场调研、工作研讨、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及时了解和掌握各项政策在能源企业的落实情况,充分听取能源企业对能源工作的意见,推动解决能源企业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支持能源企业发展需要采取的产业政策等。要以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建立和完善能源企业“走出去”协调机制,搭建为能源企业和各类市场主体服务的公共平台。 三是加大能源信息服务力度。按照国务院要求,通过国家能源局门户网站,采用新闻发布、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能源行业的服务作用。建立健全能源形势分析预测预警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能源行业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提出前瞻性和针对性强的政策建议。充分利用国家能源局统计制度,做好能源行业数据统计和发布工作,利用国家能源局门户网站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发布国内外能源信息和数据,为地方科学研判行业运行态势提供参考,为企业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撑,为市场主体创业创新和开拓市场提供数据信息服务。 四是打造服务型机关。拓宽渠道,采取灵活多样的手段,定期开展意见征集工作。充分发挥政务服务大厅功能,改进服务方式,完善办事指南,明确审批依据、标准、条件、程序、时限,并在政务服务大厅和局门户网站公布。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探索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申报、受理、审查、反馈、决定和查询告知等全过程、全环节网上办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为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更富人情味的服务,态度要好、手续要少、速度要快,实现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三、加强领导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 (一)提高认识 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向纵深发展是国务院今年的一项重大任务,是贯彻落实能源“四个革命、一个合作”战略布局,认识和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必然要求,是促进机关定位转型,提升履职尽责能力的必由之路,要深化认识,正确看待能源局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中的成效与不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加强领导 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以更大的勇气和智慧,加快推进简政放权,提高能源管理效能,增强依法全面履职能力。法改司要加强谋划,统筹推进行全局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各业务司要抓紧做好行政审批项目的取消下放和中介服务的规范清理工作,及时制订相关规划、政策、规则、标准,做好后续监管工作。综合司要统筹好机关转型和提升服务工作。各单位要根据本意见要求,及时组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勇于担当,切实担负起推进本单位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重任。 (三)狠抓落实 各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将任务逐项分解到位,落实到人,要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情况纳入考核体系,并完善考评机制。要敢于啃硬骨头,抓住关键和要害,拿出硬措施,打好攻坚战,实现更大突破。确保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国家能源局 2015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