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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西安市人民政府网站获悉,西安市印发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实施方案(2015——2017),原文如下: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实施方案(2015—2017年)》已经2015年7月21日市政府第11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8月6日 西安市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实施方案 (2015—2017年) 为加快推进我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发展,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示范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4〕3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建设西安国际化大都市目标,以创建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为契机,通过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建设,探索光伏发电应用路径,加速我市光伏发电应用发展,促进节能减排和“治污减霾”工作开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2015年60兆瓦、2016年70兆瓦、2017年70兆瓦左右规模布局,到2017年底,建成光伏发电应用示范项目50个,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开发区、工业园区或居住小区)10个,光伏发电应用示范镇(街区)及示范村30个,全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不少于200兆瓦。达到应用目标后,每年光伏发电2.4亿千瓦时,替代燃煤约11.7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21万吨。 三、基本原则 (一)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遵循市场规律,正确处理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的关系,建立完善激励和公平竞争机制。 (二)创新多元化建设模式。鼓励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与用户合作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分布式光伏发电及相关设施,支持将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引入分布式光伏应用领域,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三)以推广应用带动产业发展。以示范项目和重点光伏企业为依托,提升光伏开发应用水平,加快形成我市光伏产业和技术优势,促进光伏发电与制造产业融合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