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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牌半年的林海股份13日晚间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司拟以4.99亿元对价收购控股股东旗下的两项资产-林海集团和宁夏振启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启光伏”),借此扩大主业规模,涉足光伏产业;并拟募集配套资金2.49亿元。公司股票16日起继续停牌。 根据预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福马集团持有的改制后的林海集团100%股权和振启光伏7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2.49亿元。本次交易预估对价为4.99亿元,公司将以股份支付4.49亿元,发行股份价格为9.03元/股,以现金支付4986.81万元。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价格不低于10.82元/股,将优先用于支付本次收购的现金对价,剩余部分用于标的公司在建项目建设。 林海集团及振启光伏均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预评估,其中林海集团100%股权的预估作价为4.49亿元,预估增值率120.45%;振启光伏70%股权的预估作价为4987.94万元,预估增值率1.73%。 林海集团目前主要从事特种车、摩托车及其配件、汽车配件的研发、生产和制造。林海集团业务将整合进公司,旗下的商标及土地使用权也将全部纳入上市公司体内。交易完成后,将消除公司与林海集团在相关领域的同业竞争态势,也将消除公司与林海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目前林海集团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林海集团将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林海集团2013年、2014年、201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收11.09亿元、12.39亿元、5.16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37.45万元、1504.51万元、827.63万元。 振启光伏拥有银川市宁东红墩子工业园区30MW沙地光伏电站一座,该项目占地一千亩,是将沙地治理和新能源产业有机结合的示范项目。振启光伏2014年、2015年1-5月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904.32万元、1743.57万元,净利润1063.49万元、533.67万元。 本次交易前,林海股份的主营业务为摩托车及特种车、动力及园林机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通过收购两项资产,公司扩大了原主营业务及规模;同时还进入了光伏发电领域。 公司表示,此次交易通过板块整合及优势互补,有利于做大做强公司业务规模,拓展业务领域,提高盈利能力,减少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增强上市公司独立性,显著提高公司的综合实力,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