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项目开发管理的通知》(皖能源新能〔2015〕26号)要求,省能源局会同有关市发展改革委,对20兆瓦及以下光伏电站建设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根据现场核查情况,拟将合肥永聚太阳能庐江白湖等42个项目列入2015年先建先得光伏电站目录,滚动配置规模。
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1、2015年底前光伏电站建设达不到70%的项目,视情取消当年中标规模
2、未能按合同工期建成的项目,建设单位要作出说明并提出调整意见并报备
3、2015年底前仍无法完成主体工程的项目,中标规模将调整用于先建先得项目,被调整项目所需规模在2016年及以后年度国家下达的规模中优先安排
4、国家试点县光伏扶贫工程中标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户用和村级扶贫电站建设,加快推进配套地面光伏电站建设,争取2016年3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5、未按规定招标或无法落实建设场地的试点县,原安排的光伏电站规模将采取“飞地扶贫”模式支持试点县光伏扶贫。
6、合肥永聚太阳能庐江白湖等42个光伏电站纳入先建先得项目目录,按并网先后滚动配置规模。
7、重申要求电网公司给予配合与协调,同时严禁项目的倒卖行为。
现将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向安徽省能源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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