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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难“受宠” 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在2014年的发电量中,火电发电量占到了75.2%,包括水、风、核、太阳能等非化石能源发电比重则达到24.8%左右;2014年全国发电量为54320亿千瓦时,同比上升5.09%,其中火力发电41851亿千瓦时,同比微涨0.17%,其余增量几乎全部来自于水电,同比增长24.61%。 这也就是说,除水电之外,被寄予厚望的光伏、风电等清洁能源在发电量中的占比几乎原地踏步。 对此,龙源电力一位管理层人士向记者表示,虽然在削减化石能源消费,特别是煤炭消费,但是并没有改变化石能源消费的主要地位。 另外,在我国虽然能源行业早已趋于市场化,但是电力行业却始终把持在电网企业的手中,至于价格更是受制于国家管制,因此可再生等清洁能源发电并网常常被拒之门外。 这种说法得到多位民营电企人士的认同。来自甘肃一位投资光伏发电的人士向记者表示,虽然国家鼓励清洁能源发展,但是清洁能源发展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美好。该人士亦称,例如光伏发电,虽然从价格上相于火电企业具有优势,但是这并不代表光伏企业比火电企业赚得多:首先光伏发电投资比火电投资要大;其次,光伏发电相对于火电稳定性差,因此,作为电网企业更愿意选择稳定的火电企业。 也正是由于上述原因,我国很多地区的光电、风电等清洁能源被弃用。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就曾公开对外表示,新电改首先要改的就是供给侧无法上网的问题,很多风电、光电等低碳绿色资源无法及时消纳,而这些新能源又高度依赖政府补贴,上不了网,就会严重打击新能源的发展热情和速度。 因此,现在看来,在电力体制改革还没有完成的当下,可再生等清洁能源或很难“受宠”。 补贴成重要筹码 可再生能源与火电的“较量”,除各自特点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那么就是政策补贴。 2015年12月9日,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国家能源局三部门联合发文,将从2016年1月1日起对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发电企业给予上网电价补贴。 《通知》提出,为鼓励引导超低排放,对符合相关要求的燃煤发电企业将给予适当的上网电价支持。以2016年1月1日为时间分界点,此前并网运行的现役机组,对其统购上网电量加价每千瓦时1分钱,此后并网运行的机组,对其统购上网电量加价则是每千瓦时0.5分钱。 对此,有电力分析人士表示,这并非国家首次对火电企业进行补贴,只是此次力度较大;那么1分钱的补贴究竟有多大,该人士亦称,如果按照2014年火电企业的发电量,这笔补贴资金将高达千亿。 相对于火电企业,可再生能源企业同样也得到了政策扶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与环保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显示,为了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我国多次向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以外的其他用电征收可再生能源附加费,经过数次提价之后,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为每千瓦时1.5分。 虽然看似可再生能源补贴力度大于火电标准,但是这并不代表可再生能源企业占优势。上述电力分析人士表示,可再生能源具有清洁环保、可再生等优点,其成本也相对较高;发展前期需要政府补贴加以扶持,这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 在业内人士看来,如果对于火电企业补贴过多,也会对可再生能源企业带来影响。从发电成本以及质量来看,火力发电相对优势明显,如果再给予政策补贴,势必会挤压可再生能源的市场占有率。 因此,可再生能源企业在不具备规模优势,成本大于市场价格的发展初期,相对于火电企业,国家政策支持或成为“救命稻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