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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外界的反应来看,西部的一些电站有说法说倒手两次以后还有利润可挣。这是外界对我们电站光伏电站的一些评价。从价格司、财政部来看都认为我们降价的力度不够,都认为我们光伏电站太赚钱了。特别是在15年,14年这种经济新常态下,很多的行业都处于亏损或者是濒临亏损的情况下,我们光伏行业还能看到百分之十几这样位数的一个毛利率。他们认为这个必须进行降价,这是从外界来看。从我们自身来看,我认为我们自身应该具有这种动力。 无论是从赢得国际市场还是从对于国内要跟传统能源最终能够形成竞争,能够形成对传统能源的替代来看,我们都应该进行一个降价。所以说我们觉得要对自己狠一点,一次降个一毛钱。同时,我们要在这个避免行业大起大落的这个前提下,尽量的适当的控制开的节奏,争取用更少的补贴,更小的规模能够把价格先降下来。这个我们也做了一个对比,如果说我们按照“十三五”期间平均每年按照匀速开发,每年大概1800万~2000万这个速度的话,到2020年,我们累计需要的补贴将近4000个亿,这是光伏领域可以说是一个很大的数字。 如果我们按照先慢后快的这种节奏进行开发呢,能把这个补贴总额降到3000个亿左右。如果补贴能够时间更长,展望到2025年,2030年这个差距就更大。所以我们可以尽量的控制下节奏,把价格更快的降到更低,这是第一个。 第二点,就是我们要继续实施领跑者计划,同我们的工信部,前段的制造业和后端的应用一块来连动起来,通过市场的应用,加速先进技术产品的应用,推动技术进步。我们2015年5月份出台了文件,6月份就通过了先进领跑者大同的100万KW基地。 从目前的实质效果来看,应该说达到了这个预期的目的。首先呢,它确实通过了竞争选择了一批具有投资能力,技术能力,开发实力的大型企业入驻,引领了技术的进步。第二个它们也确实应用了市场上先进的一些组件。2016年,领跑者基地我们可能还会做几个。同时领跑者的入门门槛16.5%,17%,可能这个都要调整。 我们不能够光定门槛,还要加强事后的监管力度。因为我们现在电价调整的时间节点在2016年的6月份,这半年的组件现在可能是非常的紧俏,很多落后产能可能又开起来了。这些落后产能到底能不能达到我们先进技术的这个门槛,我们这个东西要进行一个全面的一个核查。哪怕是我们的装机速度,装机量少,我们也希望用到质量合格的一些组件。这是我们的第二个工作,继续实施这个领跑者计划。 第三,就是全面采取竞争的方式来配置项目。我们已经在全社会公开的征求意见,我们也请了包括行业协会和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来收集一些企业的意见。那么这个意见,业界的反应不一,我听到大多数企业的口碑还是不错的。 他们认为,这种通过竞争,地方去配置项目,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路条的买卖,能够把成本的这个空间真正的去留给技术进步。否则的话呢,可能中间环节的成本全被一些中间商给吃掉了。但地方政府也提出了很多不同的意见,他们认为给他们增加了很多的管理难度,管理成本比较高。 那么就此机会我也想给大家稍微解释解释这个文件。总的来说,这个文件最主要体现了三个思想。 一个思想就是通过市场竞争配置项目资源的一个思想。而且我们是把竞争的一些条件,比如说入门的门槛,一些项目的前期准备情况都纳进来,希望能够通过市场竞争去发现这个市场价格,能够挤出各种各样的水分。 第二个思想呢,体现的是一个放管结合的一个思想。因为为了落实简政放权,我们把光伏电站的项目配置权力基本上是交由地方的。我们每年的话只下达一个计划,地方根据计划去配置项目。但是我们逐渐发现这里面问题也很大。有些地方把这个项目逐级的分配,分配到市,甚至分配到县。比如说山东,山东的分配项目,一个项目就几个兆瓦,三个兆瓦五个兆瓦,完全没有规模的经济性,也达不到通过规模来带动技术进步的一个作用。有的地方甚至就把这些项目完全分配给了一些关系户。所以说完全放到地方,让地方自由分配,我们觉得也有问题。 但是因为落实简政放权,我们又不能够完全越俎代庖,把分配项目的事完全包办。所以说我们只能提到大的一个原则,希望能够地方分配项目有体现出竞争的原则,希望能够提出一些入门的门槛来解决地方分配项目的一个乱象。而且放管结合的思想还放开了分布式的规模。第三就是希望能够降价,希望能够通过竞争把价格降低这个思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