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户-光伏|太阳能|PV|技术|质量|认证|标准
3、关于化解光伏产业发展困境、推动产业健康发展的思考 针对上述问题,结合行业管理、运行及应用推广等工作情况的分析,就化解光伏产业发展困境、缓解行业发展内在负面因素、推动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出以下几点思考和建议: 1)应持续采取措施,规范光伏产业发展秩序 有关部门及企业应深入落实《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引导企业提高经营管理规范化水平及产品技术指标,同时规范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建设,将规范条件、信贷授信、电站建设、补贴发放等工作挂钩,加强政策联动,规范产业发展。同时,加强产业、金融、能源等的综合施策,对光伏企业关键技术研发、技术改造、兼并重组、电站集成技术研发及项目建设等加强支持,并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及时清理兼并重组中涉及的不合理税目。 2)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加强基础科研投入 充分发挥财政支持对市场投资的带动作用,统筹利用多种资金渠道,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特别是基础工艺及关键理论研究。同时,加强对大学、研究机构与企业合作研究项目的持续、滚动支持,特别是对具有开创性的长期基础科研项目加大支持力度,对相关项目细化前期评估、延长支持年限、降低劳务支出、严格验收标准,做到专款专用、务求实效。 3)合理扩大内需市场,完善电价补贴机制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取消或削弱光伏应用项目审批或类审批机制,完善光伏并网接入、电力运行及金融投资等服务体系,推动扩大内需市场。同时,建立并完善光伏发电补贴额度随装机量变化的调节机制,鼓励企业通过技术创新降低发电成本。 4)加强配套体系建设,优化行业服务平台 制定发布统一的光伏产业标准体系,确立标准化机构在光伏标准化工作中的核心作用,加快相关标准制修订及国际标准转化。推动建立多家国家级光伏检测服务平台,提高全产业链产品检测能力。加强行业组织在产业发展中的引导作用,推动行业加强联合。 5)深入落实部门责任,加强政策贯彻联动 有关部门应按照国务院“三定方案”确定的部门分工切实做好本职工作,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加强沟通协作,增进政策联动,杜绝部门工作交叉及重复性政策制定等现象。对相关政策的制定应加强前期调研论证,减少政策数量并提高稳定性、持久性、系统性,减轻企业负担。清理取消地方保护性政策法规,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光伏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