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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1.参与交易前完成交易平台操作培训,熟练操作交易平台。
2.参与交易前已登录交易平台并完成市场成员注册。
3.电力用户参与申报交易的用电量公示前和交易出清后由甘肃省电力公司营销部负责校核,不允许出现用户虚报用电量、一个用户总用电量分别与多家发电企业重复交易等情况,存在上述行为的电力用户一经发现,取消本次交易资格,剩余可交易电量由后续未成交电力用户继续开展递补交易。
4.为确保交易申报工作有序开展,请参与交易的各市场主体按省电力公司网站公布的“申报时间顺序名单”对应时间段进入交易大厅申报交易数据,每批次总时间为15分钟,其中:申报时间为10分钟,检查申报数据、清场时间为5分钟。请各市场主体按照申报时间段在一楼交易大厅外等候,听从工作人员统一安排,有序进入交易大厅开展交易数据申报。
5.为方便大家第一时间掌握各类交易信息及有关要求,请参与直接交易的各发电企业指定专人与甘肃省电力交易中心建立通畅、高效的业务衔接渠道,确保各类交易信息及时、准确传递,人员变动时请主动联系交易服务人员,及时更新您厂联络人员的联系方式和电话,同时请各发电企业联络员加入交易联络QQ群。
6.甘肃省电力公司办公大楼内部为禁烟区,请各市场主体自觉遵守公共道德,严禁吸烟;请不要在办公楼内大声喧哗。 (四)交易平台操作培训
各时间节点为暂定时间,请各市场主体实时关注电力公司
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下同)。
1.培训日期:2016年7月14日
2.培训时间:9:00-16:00。
3.培训地点:甘肃省电力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8号甘肃省电力公司办公大楼一楼西侧)。
(五)交易时间
1.第一轮交易
(1)申报时间
电力用户、新能源企业:
2016年7月15日,8:40-17:00。
(2)交易出清、校核、成交结果公布:
2016年7月18日-21日。
2.第二轮交易
(1)申报时间:
电力用户、新能源企业:
2016年7月22日,8:40-17:00。
(2)交易出清、校核、成交结果公布:
2016年7月25日-2016年7月28日。
3.补充交易:
申报时间:时间待定,以网站发布的补充交易公告为准。
说明:补充交易是否开展根据本次交易成交及安全校核情况综合确定,请各市场主体在交易期内每日至少登录一次省电力公司网站查看具体通知。
4.交易合同签订:
各轮次交易结果公告后开始。
(六)交易地点
1.已办理完成市场主体数字安全认证证书的市场成员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交易平台开展直接交易数据申报(登录网址后附,若网络或交易系统不稳定暂不能通过互联网开展电能交易数据申报时,按下述第2条要求开展电能交易数据申报)。
2.未办理完成市场主体数字安全认证证书或无法通过互联网开展交易数据申报的市场成员,可通过甘肃省电力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开展电能交易数据申报。
(七)交易周期
交易周期为2016年7月-12月。各市场主体可根据发用电需求,在交易周期内自行选择部分月份或全部月份开展交易。
(八)交易品种
本次交易采用集中撮合(竞价)交易模式、双边协商交易模式开展。
集中撮合(竞价)交易:交易各方通过交易平台申报本企业交易意愿,按集中撮合交易规则计算形成交易意向。
双边协商交易:交易各方通过自主协商确定交易意向,通过交易平台申报本企业交易意向并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