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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光伏扶贫顺利实施,市政府成立由市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光伏扶贫工程领导小组。
(二)明确职责分工。市发改局负责光伏发电指标的落实,编制光伏扶贫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制定项目备案、施工、验收等管理办法;市扶贫办负责宣传发动,精准识别实施光伏扶贫工程的贫困村和贫困户,协调光伏扶贫项目建设资金整合,服务和配合项目实施;市财政局负责协调项目建设资金的筹集与监管;市金融办负责协调金融机构、保险机构落实扶贫小额信贷,探索建立光伏扶贫风险规避机制;市供电公司抓紧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确保满足光伏发电上网需求,以及光伏电站电表调试与安装、并网发电、及时发放上网电量补贴资金等;市国土局负责办理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手续;市林业局负责办理建设项目林地占用审批手续;市水利局、农业局负责办理建设项目有关审批手续;各乡镇负责落实项目资金,组织项目建设,并做好协调和收益分配工作。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光伏扶贫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提高全社会支持参与光伏扶贫的积极性。加大光伏知识普及和推广力度,提高广大贫困户对光伏发电的认知程度,配合光伏发电企业搞好运行维护。
附件:松滋市光伏扶贫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付良超市委常委、市委办公室主任、统战部部长
副组长:廖英副市长
成员:王正柱市发改局局长
覃祥勤 市经信局局长
张曙明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扶贫办主任
伍业军 市财政局局长
万江华 市国土局局长
张青 市水利局党组书记
刘菲 市农业局局长
付良祖 市林业局局长
王久明 市供电公司总经理
张磊 市发改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扶贫办,张曙明兼任办公室主任,张磊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