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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2016年第3批光伏并网逆变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陕西等13个省、直辖市52家企业生产的52批次光伏并网逆变器产品,有6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本次抽查依据NB/T32004-2013《光伏发电并网逆变器技术规范》等标准的要求,对光伏并网逆变器产品的保护连接、接触电流、固体绝缘的工频耐受电压、额定输入输出、转换效率、谐波和波形畸变、功率因数、直流分量、交流输出侧过/欠压保护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6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其中5批次“交流输出侧过/欠压保护”项目不合格、2批次“谐波和波形畸变”项目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