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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经济参考报》报道,从12月10日举行的2016年能源大转型高层论坛上获悉,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已获国家能源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正在履行程序,预计很快发布。同时,国家能源局组织编制的14个能源领域的专项规划进展顺利。电力、水电、风电、煤层气、生物质等六个专项规划已经发布实施,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等三个专项规划即将发布,太阳能等五个专项规划正在抓紧推进,有望于年底前发布实施。 据国家能源局副局长李仰哲透露,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从转型的角度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从规划的主要目标和指标来看,“十三五”时期,煤炭消费比重要降低到58%以下,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要提高到15%以上,天然气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0%,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气增量合计约为4.8亿吨标准煤,是煤炭增量的三倍多,清洁、低碳能源将是“十三五”期间能源供应增量的主体。 实现上述目标,首要措施是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推动能源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多措并举解决弃风弃光等问题,努力把三北地区的弃风弃光率控制在5%以内,其他地区基本做到不弃风、不弃光。同时,安全发展核电,积极发展水电。“十三五”期间,全国核电投产约3000万千瓦、开工建设3000万千瓦以上,2020年装机达到5800万千瓦;常规水电6000万千瓦以上,常规水电规模达到3.4亿千瓦。 原标题: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即将发布 “1+14”规划年内全落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