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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证监会表示,杨怀进、周宜可、张永欣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情节严重,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内幕交易违法行为。 证监会2月17日披露海润光伏前高管任向东、杨怀进、周宜可、张永欣内幕交易一案。处罚决定书显示,在知晓海润光伏巨亏的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杨怀进减持“海润光伏”250万股,周宜可减持“海润光伏”54万股,张永欣减持“海润光伏”78.4万股,任向东减持“海润光伏”1240.62万股。4人虽没有违法所得,但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并被采取3年至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任向东、杨怀进、周宜可、张永欣为海润光伏业绩预亏内幕知情人 海润光伏2013年度亏损2.02亿元,为避免连续两年亏损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2014年初制定了实现盈利的经营目标。但随着2014年下半年国家能源局相关政策的出台,光伏电站收入确认政策发生了调整,对公司盈利模式产生了不利影响。 2014年11月底、12月初,杨怀进、周宜可、张永欣等公司高管和财务人员就2014年业绩问题进行多次讨论和沟通,并达成共识:在公司2014年度无法实现盈利的情况下,在财务允许范围内多确认亏损,尽量把能确认的损失和减值都放在当年,为公司以后发展夯实基础。2014年11月初,海润光伏开始对2014年业绩进行利润测算,测算结果从2014年11月4日测算的微利,经多次调整至2014年12月22日,测算亏损4.69亿元,最终至2015年1月28日,测算结果为亏损7.99亿元。 时任海润光伏董事长杨怀进、副总裁兼董秘周宜可、常务副总裁张永欣为海润光伏高级管理人员,于2014年11月、12月多次讨论上市公司2014年度利润问题。任向东是海润光伏原第二大股东九润管业派驻海润光伏的董事和九润管业的法定代表人、实控人。任向东在2014年年底向杨怀进了解过海润光伏当年的经营情况,杨怀进告诉其实现盈利难度很大,亏损基本已成定局。上述四人为海润光伏2014年度业绩预亏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 任向东内幕交易避损6194万元 遭市场禁入10年处罚 任向东在知悉内幕信息后,通过“九润管业”及“程某”账户减持“海润光伏”1.57亿股,减持过程中还利用“程某”账户进行“过桥”减持,最终实际减持金额共计13.13亿元,成功避损6194.07万元。 同时,江阴市润达轴承有限公司(简称润达轴承)、江阴市爱纳基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爱纳基)为任向东家族企业。“润达轴承”、“爱纳基”两个账户为任向东个人控制账户,其于2015年1月14日减持“海润光伏”共计130.19万股,减持金额共计997.04万元,未能实现避损;利用“爱纳基”账户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海润光伏”共计1110.43万股,减持金额共计7106.77万元,未能实现避损。 证监会认为,任向东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情形。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任向东给予10年市场禁入,自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