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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津、上海、重庆、西藏和海南在不发生弃光的前提下,不设建设规模上限。 内蒙、福建、江西、湖南等省区的光伏电站指标有所降低。原因:一是2015年度的指标完成度不足,二是上述地区并网量激增导致电力消纳和送出压力过大,不宜大量上马。 02 光伏领跑技术基地 2016年光伏领跑技术基地建设规模共计5.5GW,占此次下达指标的30% 另外,从本次出台的目标也可观察到,中国政府的光伏政策慢慢转向领跑者计划、分布式电站、光伏扶贫计划等更具实质效益的项目,并首度提出追踪指标落实状况、电站发电情形的要求。 这显示中国太阳能政策已从过往一昧追求安装量的风格,慢慢转而重视电站的品质,逐渐发展为更为成熟的市场。 03 2016年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 2016年10月17日,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下发了《关于下达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280)中规定本批光伏扶贫项目总规模516万千瓦,其中,村级光伏电站(含户用)共计218万千瓦,集中式地面电站共计298万千瓦。 2016年6月,国家能源局在下发2016年光伏新增装机目标之际,首次提出从2016年起开始执行为期4年的光伏扶贫计划,要求截至2020年,光伏电站扶贫装机量为10GW,计划平均每年完成2GW目标。 进入第一批光伏扶贫大名单的省份共有14个:河北、河南、安徽、山西、山东、湖北、陕西、云南、甘肃、吉林、江西、江苏、湖南、辽宁。 山东获批1.1GW光伏扶贫指标;河北、江西、安徽、山西分别获批850MW、620MW、612MW、584MW光伏扶贫指标。 04 调整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规模 2016年12月22日,能源局下发特急文件《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规模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有追加2016年度光伏电站建设规模需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提前使用2017年建设规模,追加规模在其2017年应下达的建设规模中相应扣减”。 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追加规模最多不超过100万千瓦,超过50万千瓦以上的明年不再下达其新增建设规模。在弃光超过5%的地区,除了国家已下达的2016年建设规模以外,不再增加2016年光伏电站建设规模。 对2016年采取竞争方式分配项目取得明显降低上网电价效果的黑龙江省、湖北省,各奖励光伏电站建设规模20万千瓦。 截至2017年1月底,全国十多个省份申报的2016年增补规模有望超过10GW。 05 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 2016年11月7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正式发布《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