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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组织申报):大庆市属于国家太阳能资源二类地区。通过规划风电、光伏发电、地热能和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着力推进科技进步,着力加快规模化开发应用,着力打造可再生能源产业链,大幅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将示范区建设成为可再生能源电力市场化改革试验区,可再生能源国际先进技术应用引领产业发展先导区,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哈长城市群可再生能源发展创新区,东北老工业基地城市转型升级发展典型区,为我国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 白城市光伏领跑者基地规划(组织申报):白城市属于国家太阳能资源二类地区。在白城市全域范围内,拟利用盐碱地,属于未利用地,运用先进光伏发电技术,通过“光伏+”形式,建设光伏领跑者基地,不断促进光伏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实现土地生态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总装机容量290万千瓦。其中,一期总装机容量100万千瓦,建设时间2017年,投产时间2018年,剩余装机容量后续建设。 松原市光伏领跑者基地规划(拟申报):松原市属于国家太阳能资源二类地区。拟利用松原市油田闲置地,建设光伏领跑者基地,实现油田闲置地价值,促进土地综合利用,对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该规划刚起步,你规划容量5GW。 抚顺市光伏领跑者基地规划(组织申报):抚顺市国家太阳能资源三类地区。拟利用抚顺市采煤沉陷区和煤矸石场等土地,建设总装机容量为50万千瓦的光伏领跑者基地,实现土地综合利用,解决采煤沉陷区部分土地闲置问题,帮助采煤沉陷区实现能源利用方式转型。 (1)黑龙江省太阳能资源条件 黑龙江省年太阳总辐射量基本在4000——5100MJ/m2之间,其总辐射的空间分布趋势为西南部太阳总辐射值最大,中东部和北部地区太阳总辐射相对较少。齐齐哈尔、大庆、绥化以及黑河、哈尔滨的部分地区年太阳总辐射值最大,在4800MJ/m2以上,其中,齐齐哈尔和泰来县太阳总辐射在5000MJ/m2以上,大兴安岭大部分地区、伊春和东部地区太阳总辐射低于4600MJ/m2,其他地区太阳能总辐射在4600——4800MJ/m2。 (2)吉林省太阳能资源条件 吉林省太阳能年均辐射量5052MJ/m2,全省多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200—3000h,太阳能资源总体属二类地区。吉林省地面光伏电站潜在开发容量为9600万千瓦,可装机容量约为3100万千瓦,全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可开发容量约为300万千瓦以上。 (3)辽宁省太阳能资源条件 辽宁省属于国家太阳能资源二类地区。年平均辐射量大于5000MJ/m2,年日照小时数超过2200h,除东部山区外,总体属于太阳能资源较丰富地区。表现为西多东少,南北高于东部的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