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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汉能控股集团主席李河君:太阳能电动车“边开边充”有可能 太阳能汽车是面向未来的新能源汽车创新应用形式,建议国家给予大力扶持。 一、鼓励新能源汽车动力更加清洁化。 二、确立太阳能汽车方向。明确太阳能汽车作为新能源汽车的一种,纳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试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三、纳入新能源汽车产业管理。通过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对太阳能汽车制造项目给予专项支持;参考纯电动汽车锂电池补贴方案对太阳能汽车给予补贴,补贴力度不小于锂电池补贴方案。 全国人大代表、晶澳太阳能董事长靳保芳:光伏企业“走出去”融资难待解 中国光伏企业在国际化进程中,遇到了不少问题。比如,海外建设融资难问题。中国大部分国内银行体系把光伏贷款划分到受限制区域,并且受欧美双反、补贴持续下降等因素影响,对光伏未来发展信心不足,对光伏海外项目心存疑虑。 光伏产业海外投资分散,同行之间以及上中下游企业之间缺乏联动性和协同性;对海外投资环境不熟悉,由于准备不充分,风险防范措施不全面、不系统等,容易出现盲目投资,风险很大;我国海外投资制度不完善,管理部门相对较多,政策分散。 对此,首先应该加大光伏企业“走出去”资金政策支持。将光伏行业优先纳入中外产能合作重点支持的项目,并为光伏企业提供财政奖励、税收优惠政策;加大信贷对光伏产业海外投资的支持力度,必要时由财政提供担保等。 同时,引导光伏企业抱团“出海”。要充分发挥行业组织、政府机构的引导作用,鼓励光伏上下游企业联合走出去;积极引导光伏企业在境外设立经贸合作区或入驻经贸合作区,并鼓励境外经贸合作区推广分布式光伏电站,优先由中国企业建设和使用中国产品;鼓励在主要光伏市场建成一批境外光伏制造产业园及产能合作示范基地,形成产业聚集和资源整合。 其次,加大对光伏企业“走出去”前期指导。要建立大数据信息化平台,为光伏行业企业“走出去”提供政治环境、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等前期指导;积极推动政府间建立产能合作机制,争取与更多国家和国际组织在货物通关、人员出入境、货币结算、司法、税务合作方面建立多双边的合作机制,为光伏企业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进一步加强境外安全风险预警和监测制度,完善境外安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保障企业境外投资安全。 此外,加快完善企业海外投资制度。建议开通绿色通道,进一步简政放权,规范、简化审批主体、程序和权责,设立海外投资“一站式”联合审批机构;在海外人才引进和培训、投资信息咨询、合作桥梁搭建等方面为中国光伏企业提供更加全面的支持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