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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北京市 2016年9月26日,北京市发改委发布《北京市“十三五”时期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光伏的发展目标为:到2020年累计装机达到116万kW。 “十三五”时期,全市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00万千瓦,实施百万千瓦光伏发电工程。加快分布式光伏在各领域应用,实施“阳光校园、阳光商业、阳光农业、阳光基础设施”五大阳光工程。重点建设顺义、海淀、亦庄等一批光伏集中应用示范区,实施北汽厂房屋顶、首钢厂房屋顶、农光互补等一批光伏集中应用示范项目。 到2020年,阳光校园新增85兆瓦;阳光商业新增150兆瓦;阳光工业新增250兆瓦;阳光农业新增200兆瓦;阳光基础设施新增200兆瓦。 表1:“十三五”时期光伏发展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 3、福建省 2016年10月10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福建省“十三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光伏的发展目标为: 支持户用和工业园区、机场等屋顶太阳能光伏分布式发电,积极发展光照资源较好地区的农光互补光伏系统和建筑一体化技术,规范光伏发电项目并网管理,至2020年全省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90万kW。 4、甘肃省 2016年8月,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光伏的发展目标为: 积极推进敦煌、金塔、肃州、嘉峪关、金川、凉州、民勤、高台等8个百万千瓦级大型光伏发电基地建设,在敦煌、金塔、玉门、金昌等光热条件较好的地区开展太阳能光热发电示范工程。推动太阳能光伏、光热发电装备研制和产业化,由光伏发电组件向发电成套设备延伸。加大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构件、分布式光伏发电技术及太阳热能民用新产品的研发应用,提高光伏产业市场竞争力。到2020年,全省太阳能发电装机达到1100万kW,其中光伏发电990万kW、光热发电110万kW。 6、广西自治区 2016年9月5日,广西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光伏的发展目标为: “十三五”期间,新增光伏装机90万kW。具体如下: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鼓励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建设,适度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重点建设博白林场农业光伏并网发电、隆安光伏农业大棚等光伏电站项目。“十三五”时期,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分别新增90万kW。(2015年底累计装机12万kW) 7、贵州省 2016年10月,贵州省发改委印发《贵州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光伏的发展目标为: 光伏装备制造及太阳能开发项目包括3个太阳能开发基地及光伏装备制造基地,装机规模100万kW,总投资约150亿元。 其中,太阳能开发以3大基地为基础:威赫太阳能开发基地:建成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50万kW,投资50亿元;盘县太阳能开发基地:建成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20万kW,投资20亿元。黔西南太阳能开发基地:建成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30万kW,投资30亿元。 8、海南省 2017年4月19日,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光伏的发展目标为: “十三五”期间,新增太阳能发电100万千瓦。(2015年底累计装机为29万kW) 扩大利用太阳能。坚持集中与分布式并重,综合利用未利用地、水面、废弃矿区、厂房等资源建设太阳能发电项目以及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推进城市景观大道、旅游景点的太阳能光伏照明改造工程。在大型公用建筑、工商企业、居民住宅等领域拓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将城市屋顶太阳能并网光伏发电系统作为太阳能光伏发电的重点领域。集中式地面光伏电站谨慎开发,优先推动渔光互补示范试点,完善“一地两用”的模式,实现土地和光伏发电的综合高效利用。“十三五”期间,新增太阳能发电100万千瓦。在太阳能空调示范和推广领域寻求突破,在政府办公楼、医院、学校、商场、厂房等城市公共建筑推广应用太阳能空调系统。开展三沙及其他重要海岛太阳能利用模式研究。 9、河北省 2016年10月14日,河北省发改委印发《河北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光伏的发展目标为: 到2020年的总装机容量目标为1500万kW,具体如下表所示。 表2:河北省“十三五”光伏发展目标(单位:万k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