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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要建设任务 (一)继续深化产业结构调整 为适应西双版纳州“十三五”清洁能源发展的新要求,必须加快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转型,提升天然气、生物质和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利用比重,努力实现能源发展由“外延式”向“内涵式”转变,强化能源的高效经济利用,走节约、低碳的发展道路。 1.大力消除煤炭消费 禁止发电、工业及民用用燃煤。按照“总量控制、全面削减、全程管理、高效低碳”的原则,全面禁止发电、工业及民用燃煤,加快实施天然气、电能替代工程;推进清洁能源改造。 2.实现天然气、电能利用跨越式发展 利用方式精细化发展。通过热电冷联供等综合措施,降低能耗,不断提高利用效率。 全面拓展应用领域和空间。应用领域进行结构性变革,向炊事、热电冷联产为主转变,逐步扩大在工业、和制冷等领域用量;应用空间范围由中心城和新城向乡镇及农村地区拓展。 3.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按照“因地制宜、多能互补、重点突破、政策配套”的原则,有序推进太阳能的开发利用。发挥全州资源优势,把西双版纳州建成全省太阳能的示范应用地区。 4.加快传统能源产业转型升级 加快传统工业转型升级。加快利用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工业企业。 (二)加强能源资源开发 1.天然气产业 加快推进天然气支线管网建设前期工作。启动普洱至景洪天然气支线管道建设,抓紧建设储气工程设施,稳步推进LNG接收站建设,积极实施天然气基础设施工程,引导天然气高效利用,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开发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 2.光伏产业 根据西双版纳州三县市气象站及卫星数据,全州绝大部分地区平均总辐射量在5500~6000MJ/m2之间,属于太阳能较佳开发区,适宜开发太阳能资源。 应结合州内农业发展现状,积极探索适合的农光互补开发模式;相关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光伏扶贫政策,明确相关单位和部门的任务分工、明确拟采取的配套支持政策、组织编制实施方案、统一落实当地光伏扶贫项目用地、资金筹措与电网接入等,推进全州光伏扶贫工作的开展;在城镇部分地区考虑开发部分屋顶光伏、建筑光伏试点工程。此外,推广太阳能照明利用技术,其安全无隐患、节能无消耗、绿色环保、安装简便、自动控制免维护等固有的特性将为楼盘的销售、市政工程的建设直接带来明显可利用的优势,将在未来室外照明发挥重要作用。 3.生物质能源产业 按照“资源化、减量化、再利用”的理念,充分进行农业废弃物的能源化利用,大力提升改造农村户用沼气,加大清洁能源利用水平,推动循环农业发展;科学规划和布局生物质能开发,合理确定生产规模和发展模式。 勐海县华冠酒精有限责任公司2万t/a乙醇生产项目延伸产业链,用蒸馏后的废渣废液高温厌氧产沼气,沼气通过提炼为天燃气。到2020年预计年产600万立方,年产值达1800万元以上。 勐腊腾众兴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利用木材废料加工制造颗料燃料,到2020年预计年产2万吨,年产值达6000万元以上。 4.垃圾发电 随着景洪城市规划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逐年提高,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的日收集量将逐年增加,景洪市现有的垃圾填埋场即将饱和,垃圾末端处理问题日益突出,已经直接影响到景洪市的投资环境、生活环境及人民的身体健康。 景洪市区的生活垃圾,目前全部运至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全部进场垃圾均采用简易填埋处理。该垃圾处理场2004年建成投运,当时日设计处理能力为200吨,设计使用年限为20年。垃圾场设计容积为210万方,但目前已经使用了约150万方左右,预计再过4~5年时间就会完全填满。因此,景洪市启动后续垃圾处理能力的建设项目已刻不容缓。 在景洪市内规划建设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规模确定为日处理生活垃圾800吨,装机1.5万千瓦,估算总投资4.8亿元。协同处理橡胶树废料,并建设餐厨、污泥、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和医疗废弃处理设施,处理工艺可选择炉排式或者流化床式。 六、保障措施与政策支持 (一)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完善综合协调管理机制 充分发挥州级能源与经济运行调节领导机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能源重大事项协调管理,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力、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能源运行调节体系。整合部门、市县、企业资源,加强信息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切实落实行业管理部门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区域属地能源保障。 2.加强规划落实和政策引导 适应清洁能源建设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组织编制实施专项规划,发挥规划对清洁能源发展的引导调控作用。加强州级相关部门对县市能源建设发展的指导服务。根据清洁能源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组织制订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 3.确保重大项目实施 坚持“以规划定项目、以项目落实规划”,集中力量分阶段组织实施好一批关系能源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通过重大项目实施促进规划落实。深化重大项目规划储备和前期论证,加强协调调度,健全项目实施机制。 4.创新投融资模式 政府投资重点支持公益性和准经营性能源设施,有效运用政府组织增信降低信贷风险,积极探索清洁能源领域股权、债权融资模式;充分利用存量资产增强融资能力;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清洁能源设施的投资建设;完善金融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便利、高效的金融服务。 5.深入推进体制改革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深入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对清洁能源价格的调节作用,强化价格导向,稳步推进价格改革,促进资源节约和节能减排。 6.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方式,加强规划及相关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对规划的认知,集各方之智共同落实好规划。依托节能宣传日、低碳日、无车日、地球日等开展节能低碳主题宣传活动,推广节能低碳产品。大力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消费模式。发挥政府节能降耗的表率作用,加强信息公开,完善公众参与监督机制。 7.健全规划实施监测评估 加强对规划落实情况的监督与考核。把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市县的年度工作计划,对重要约束指标设置年度目标。定期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分析评估,对重点领域中突出问题及时开展专题评估。 (二)政策支持 1.加强对能源发展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能源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分工和任务落实,构建起促进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机制。同时,要强化对规划的学习宣传,切实提高各级各部门贯彻规划的自觉性。 2.加强对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认识。随着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意识的加强,应加强开发和利用清洁能源力度,提高认识,加速能源结构调整,促进我州清洁能源发展。 3.改善投资环境。制定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政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项目建设提供支持,清理不合理收费。 4.培养节能意识。加强重视和关注能源浪费现象,倡导全社会节能降耗,培养全民的节能意识,对我州能源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基础能力建设。扩大国内外交流合作,积极开展资金引进、能源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 6.强化监督执法。着力加强自身的学习,抓好学习的实效性,切实提高自身的综合业务素质。准确把握执法监督工作的重点,明确行政执法监督目标。 西双版纳州2016-2020年度电网建设项目表 原标题: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清洁能源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