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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实践来看,海东地区发展光伏可以扩大扶贫脱贫经济来源,有利于实现精准扶贫:一是获得企业提供的土地补偿款。按照目前政策,使用土地补偿农牧民一次性给付约1800元/亩,海东农牧民土地拥有数量在2-20亩之间,按照每户平均5-6亩,预计可增收1万元左右,约相当于目前人均贫困人口5年的收入,扶贫力度相当大。二是随着光伏产业链的不断成熟,农牧民能通过在相关产业就业实现增收。三是由于在林草地上发展光伏,并不会改变原有土地的性质,牧民仍然可在该草地上放牧;而太阳能电池板的遮阳作用可提高牧草覆盖率,改善牧草生长环境,从而增加牧业收入。四是条件和时机成熟时,农牧民可以入股合作企业,获得稳定持续的收入来源。 3.可改善阳坡生态环境,实现土地高效利用。多个研究结果显示:水分条件,尤其土壤水分是影响高原山地不同坡向草地分布和生长的主要因素。海东与邻近地区海南和海西具有相似植被及自然条件特征,因此,海西、海南阳坡建设光伏的生态效果对海东地区具有参考价值。具体如下: 一是太阳能电池板遮阳后减少蒸发量可大幅提高植被覆盖率。根据青海大学对海南州共和县、海西州德令哈市太阳能光伏电站调查结果,电站建成后当地的日较差和年较差减少,蒸发率减少,空气相对湿度和降水量有微量增加,土壤含水量增加10%以上;再辅以人工绿化措施,海南州示范基地植被覆盖度由30%提高到了60%以上。二是具有防风固沙的作用。植被覆盖度增加对于降低风速和输沙率具有一定的作用,从而起到防风固沙、治理荒漠化的目的,光伏电站周围也就变成了优良牧场,牧草株高和产量均比未建设光伏电站前增加了50%以上。三是减缓气候变暖。根据对上述两地区太阳能光伏电站对当地植被影响的调查,由于能将部分太阳能转化成电能,使地表接收的太阳辐射降低,地表日平均温度降低了0.049℃,这对于减缓气候变暖具有积极的作用。 面临的问题及政策建议 1.主要问题。 第一,土地政策阻碍其高效利用。西北部地区很多地方适合发展光伏产业的土地类别多为林地和牧草地,极少有符合国家鼓励发展光伏产业的大面积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而牧草地是禁止同时另作他用的。然而,实际情况是同类土地特征各有不同。例如,阳坡和阴坡生态特征差别很大,由于土地用途受限,这些地区的牧草地阳坡大面积退化甚至荒废,而大量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又因为缺少用地未被充分利用,没有创造出应有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该类情况不仅存在于青海东部地区,在其他一些地区也普遍存在。例如,我们在河北曲阳县考察项目用地时,发现一片退化严重的草地荒地,光照资源非常适合开发建设光伏电站,但是,最终由于这块土地性质属于草地而被迫放弃。 第二,电网建设滞后制约电能跨省远距离外送,造成资源浪费严重。西北部一些地区电网建设相对较好,但多数仅限于本地区及附近周边地区电能消纳。虽然“十二五”期间加大了电网建设,初步形成东接甘肃、南联西藏和西引新疆的电网,但仍难以解决区域及各省内部的电能调配问题。另外,西北部大部分地区主要依靠太阳能、风能、水能等不稳定资源发电,电网稳定性低,经常出现“发电资源丰富时期用不完,匮乏期不够用”的现象。因此,应继续加强该地区电网建设。一方面,西北部及周边地区尽快实现电能互补需要远距离输送。水电、风电和光伏资源具有较强的季节性和时段特征,尤其是水电,在西北部地区占比极高,装机容量占比高达70%-80%。在丰水季节,大量电能需要外送;在枯水季节,又需要从外地调配电能补充。而光伏目前在大部分西北部地区开发尚且不足,不能形成有效的水电、光电互补自调。事实上,即使未来光伏实现了长足发展,“水光互补”仍需外调煤电等稳定电能来补充;另一方面,未来大规模光伏电能外送同样需要远距离输送。近年来,西北部地区新能源发展速度非常快,但就地消纳能力有限,如果不能有效解决电能远距离跨省外送问题,未来将造成更多的“弃光”、“弃风”现象。电网建设相对落后导致新能源浪费的现象在西北多个地区都存在,例如,在甘肃,光伏和风能都有50%电量被弃。 第三,缺乏对光伏设施造成山坡水分影响的系统研究。尽管实地调研发现发展光伏发电对山坡阳面牧草地改善明显,但是到目前为止,尚未获取到关于阴阳坡蒸发量的权威数据,也没有电池板遮阴后减少蒸发量的系统数据,以及坡度对蒸发量影响的公认数据。目前,光伏对牧草地改良作用的数据是根据少量实地调研的测算估计所得,缺少该部分更为精细化的数据支撑。 2.政策建议。 一是探索土地综合利用,合理解决光伏发展用地问题。中国牧草地主要分布在干旱、半干旱的西北区、西南区和华北区,该范围内的多个地区太阳能资源丰富,却有大面积阳坡由于缺水,牧草地废弃或植被覆盖率非常低。建议在至少不损害甚至还能改善生态的前提下,允许在退化或废弃牧草地上进行光伏建设,合理解决规模化发展光伏需要的用地问题。探索在不改变土地原有类别基础上,实现土地综合高效利用的解决方案,通过提供补偿、租赁或入股等方式实现牧民和光伏企业的合作。即牧民不仅可以在原有牧草地上放牧,还能额外获取企业使用土地的补偿,并可以使植被质地更加优化。但在此项工作的推进过程中,一方面,要加强对农用地的保护,严格把好用地转建的审批关;另一方面,必须注意与土地所有权的农牧民充分沟通协调,避免后期利益纷争。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方式、补偿金额及补偿方式等。 二是加强电网基础设施建设,拓展能源外送通道。建设特高压可实现西北部地区丰富的清洁能源远距离输送至全国各地,特别是青海、新疆、西藏联网工程建成后,青海电网承担新疆电力转输和向西藏供电的任务,由西北终端电网发展为交直流混合的枢纽电网,保障西藏供电安全和确保疆电外送为主要目标,既占用输出通道,也对电网提出更高运行标准,对青海的光伏电能送出影响较大。国家应尽快统一规划,从长远和全局角度尽早考虑青海优质清洁能源外送大通道的建设问题,完善西北地区特高压项目规划建设。同时,未来电能跨区外送不仅涉及电网企业,也会影响到铁路部门煤炭运输线路规划。电网建设除了要参考政府规划意见,也要沟通铁路部门意见,避免电网企业高额电网建设与铁路煤炭运输线路规划冲突,产生重复建设投资,造成巨大浪费。 三是加强阳坡生态光伏效益研究,为精细化管理提供依据。如果未来西北部或其他地区要在大面积低效牧草地和林地上开展光伏建设,精细化的生态和光伏管理产生的环境社会效益将十分突出。为此,建议政府相关部门组织权威专家学者,加强对阳坡生态光伏效益的研究,尽快公布权威性的指导数据,包括:阴阳坡蒸发量的差别数据,电池板遮阴后减少蒸发量的系统数据,以及坡度对蒸发量的影响数据等。通过这些数据不仅可以全面掌握在西北部地区废弃草地上发展光伏发电对生态的影响,还能配合人工降雨及引水工程等措施改善当地生态环境,有利于全方位优化西北部地区的生态系统,并避免资源浪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