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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强制停牌逾期两年之后,正遭香港证监会调查的汉能薄膜发电集团有了最新进展。 9月4日,香港证监会在官网披露,香港原讼法庭判决禁止汉能创始人李河君在香港出任任何上市或非上市公司董事,期限8年。此外,现任董事赵岚、王同渤、徐征及王文静分别被取消董事资格3至8年。 这意味着香港原讼法庭支持了香港证监会此前的要求。 2017年1月,香港证监会公告称,汉能若要复牌,需要满足两个条件,第一是香港证监会要求法院对包括李河君在内的5名董事,颁发取消资格令,且这5名董事不得抗议;第二,则是要求汉能披露公司的所有详细资料,以消除停牌的疑虑。 不过,香港证监会表示,即便满足这两个条件,也仅供证监会董事局参考,并不保证汉能最终能够复牌。 对于此次判决,汉能薄膜发电集团CEO司海健对腾讯财经表示,此聆讯程序正是香港证监会根据《证券与期货条例》第214条提起的民事程序,即此前香港证监会提出的复牌两个必要条件中的第一个条件,“民事程序结束,标志着证监会对公司复牌的第一个要求条件已经完成。” 此前,对于香港证监会的表态,汉能曾回应称,李河君在内的五位董事并没有对214条程序作出抗辩的打算,公司也正在准备披露文件,包括已委聘财务顾问对公司进行尽职审查,以及委聘核数师对公司的综合财务报表进行审核。 此前,市场传言李河君涉及做空股票、虚假交易、操纵市场等行为,不过根据香港证监会今日披露的内容来看,法院裁定李河君为“十分严重的失职行为”,包括“李作为汉能控股及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更侧重控股及联署公司利益,而不是上市公司利益,这造成了明显及严重的利益冲突,且所涉金额巨大。” 这其中就包括2014年3月,上市公司一家内地附属公司提供给汉能控股一笔9亿元的未披露贷款,上市公司并未根据《上市规则》向其股东披露有关贷款及寻求股东批准。目前,这笔贷款已经全数偿还。 此外,法院还认为,汉能上市公司与汉能控股之间自2010年以来的多宗非常重大关联交易,“涉事董事没有对汉能依赖向其关联方、汉能控股及其联属公司销售太阳能电池板生产系统作为其主要收入来源的业务模式的可行性提出质疑,也没有适当地评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以至它们因进行上述关联交易而结欠的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 香港证监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魏建新表示:“上市公司的董事应以公司利益为先。在此个案中,涉事董事将关联方的利益置于上市公司的利益之上,公然漠视他们的责任。证监会将继续采取行动,追究上市公司董事与企业失当行为有关的责任。” 汉能上市公司2017年中期业绩报告显示,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达到28.54亿港元,实现净利润2.45亿港元。这是其自2016年上半年实现扭亏为盈以来,连续三期业绩实现盈利。 2015年5月20日,汉能薄膜股价突然断崖式下跌,不到半小时内暴跌47%,市值蒸发上千亿元,而后紧急停牌,股价停留在3.91港元。同年7月15日,香港证监会将汉能强制停牌,并对其进行调查。此后,汉能一直寻求复牌未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