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户-光伏|太阳能|PV|技术|质量|认证|标准
从2014年底开始,“光伏农业”风生水起,成为政策鼓励的重要对象。 于是,不少企业及资本积极投身其中,并已取得不小的成绩。例如,青岛昌盛日电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在经过四年的前期发展后,其项目已经布局全国18个省市,到去年底装机规模达到0.8GW,总规划面积5万亩,公司总资产将达到50亿元。 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天!光伏农业的发展形势似乎一片大好,但记者在采访了不少产业及投资人士后发现,中国的光伏农业处在非常初级的发展阶段,商业模式的问题,标准的问题,多部门利益协调问题等等,都仍困扰着这一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换句话说,光伏农业的发展还面临不少风险和陷阱。记者分析认为,以下7大问题不解决,投资者可能会由“先驱”变为“先烈”。 问题一 莽荒发展,标准如何统一? 随着光伏应用技术的不断创新和发展,光伏农业这一新兴产业每年已达千亿元市场规模,有预测者甚至认为,未来五年,其市场规模可能达数万亿。 市场份额如此庞大的背景下,光伏农业因为没有统一的标准,仍旧存在诸多问题,比如有些项目打“擦边球”,打着光伏农业的幌子却占用林业用地,以此来谋求税收优惠以及国家补贴;再如光伏和农业的各自标准繁多,两个体系相结合势必会衍生出更多新的体系。 所以,目前光伏农业亟需统一标准!正如国务院参事、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理事长石定寰所言,对于成熟的细分领域,可先制定标准,对于尚不成熟的领域可先试点,逐步使标准建立起来。 光伏农业标准层级包括团体/联盟标准、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等。由于光伏和农业本属两大跨界领域,加之标准制定本身的复杂性,制定光伏农业标准实属不易。 “就我国光伏农业现状而言,先制定联盟标准,再逐步推广至行业及国家标准更加现实。统一标准的制定,既需宏观框架体系建设,也需细分领域考虑,如:标准制定具体涉及到产业各项活动环节,需要据此制定要求和方法,产业链维度需要考虑光伏和哪项细分领域结合。”中国光伏农业工作委员会会长张勇在接受华夏能源网记者采访时表示。 显然,光伏农业需符合生态环境建设的要求,对电站品质和农业效益需制定更高的标准。只有在整个过程中都达到相应的标准,再加上政策和资金支援,光伏农业才能有跨越式的发展。 问题二 光伏or农业,到底谁主导谁? 据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高级工程师高祥根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目前农光项目在实施中存在如下问题:一是轻农重光;二是政策理解、执行上的差异和可变性;三是农与光组合不合理。 在光伏农业大棚实际建设过程中,光伏板不仅要兼具棚顶覆盖材料和发电两大功能,还必须要具备均匀透光性,以确保大棚内的蔬菜等作物正常生长,不与植物争光。但实际上,一些地方将光伏板架在大棚后面,影响了棚室采光需求。 有业内人士对记者透露:“现在有不少光伏企业,在光伏大棚项目上,选用不透光组件进行间隔排布,单纯追求自己光伏组件的转换率,结果大棚里的农作物普遍出现波浪状生长情况。” 投资开发农业光伏电站,需要同时关注光伏效益和农业效益,在项目设计前期就要确定两者的主辅地位。那么在农光项目中,光伏和农业究竟谁应占主导?农、光矛盾如何化解? 记者认为,从国家的建设项目来看,光伏农业一定是在农业设施的基础上来发展光伏展业,将项目的土地收益发挥至极致。光伏农业,首先应该是发展农业,其次才是光伏,光伏农业中,光伏应该是锦上添花,而不是喧宾夺主。当然,光伏与农业结合,是一条好的出路,其结合,不仅仅要做到1+1=2,更要做到1+1>2。 问题三 商业模式不明朗,多方利益如何协调? 近年来,国家在鼓励建设光伏电站的同时,也促进光伏应用不断向其他产业渗透。由于光伏和农业在土地使用上的共性和互补,业内一直在寻求两者结合的突破口,这个突破口,就是良好的商业模式。 那为什么商业模式如此重要?光伏农业的最优商业模式又是什么样的呢? 张勇向记者表示,光伏农业作为新能源+新农业的新型产业模式,要想获得持续稳定的健康发展,就必须抛弃赚快钱,发补贴财等狭隘的思维模式,就必须明确农业的主体地位,抛去做光伏农业就是做光伏的思想,要把光伏农业当成一种新型现代农业发展模式来看待,必须保证光伏的介入不会影响农业基本生产这条红线,确定以农业发展为主体,多种产业互相促进,以农业收益为主体,多种收益并存的发展模式,这是光伏农业发展立足之本,是不可以动摇的。 记者了解到,昌盛日电提出的模式是与地方政府共建农业光伏园区,将光伏发电业务和各地优势农作物种植结合,同时设计了孵化器功能、开展创客大赛引入商业团队。这当中光伏电站的发电收益可向银行抵押带来贷款,从而解决发展农业项目前期的资金困局,而各地农业生产优势与引入的创业团队结合,为长期发展的园区产业带来可能。 好的商业模式,是农业与光伏相结合发展,合作、发展、运营、销售的商业模式。如果没有合适的商业模式,光伏企业、农民、政府不能实现多赢,自然也无法实现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