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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LIU YONG(刘勇)先生的辞职报告。LIU YONG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LIU YONG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LIU YONG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LIUYONG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50,000股(其中360,000股为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19%,由于LIU YONG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36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LIUYONG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原定任期于2017年8月10日至2020年7月11日。LIU YONG先生离职后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票;
(三)《公司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LIUYONG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1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