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光伏企业韩华Q-Cells先后在美国、德国和澳大利亚对中国的晶科能源、隆基股份和挪威的REC提起专利侵权诉讼。韩华声明,三家竞争对手使用了其专利钝化技术来提高太阳能电池的效率和性能,要求阻止这些公司将侵权产品出口到美国、德国和澳大利亚,并在那里进行市场营销及产品销售。
随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针对该事件对涉华光伏电池片及其下游产品启动“337调查”。
“目前专利纠纷案件正在法律程序中,产品销售也并未受到影响。”作为钝化技术专利侵权事件的涉事方,晶科能源副总裁钱晶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如是表示。
“这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今后,我们光伏企业不仅要申请国内的专利,还要重视国际专利的申请。”钱晶感慨道。据悉,截至2018年,晶科能源拥有专利605项。
目前,专利纠纷在光伏贸易竞争中并不多见,但之前已有先例。
早在2011年,一线组件企业阿特斯同样卷入了一场光伏专利纠纷事件。
彼时,美国西屋太阳能向该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诉,声称阿特斯及美国光伏组件安装公司Zep Solar专利侵权,纠纷中被诉的两个专利涉及到光伏设备配件中的安装零部件。而实际上,阿特斯作为ZepSolar的授权销售商,仅仅把常规组件的边框略进行改变以适用这种安装部件。2012年,美国专利商标局宣布西屋太阳能的申诉无效,该事件随之告一段落。
在业内人士看来,专利纠纷更多是企业市场竞争白热化的结果。知识产权争端在光伏贸易竞争中容易发起,针对性强,相比过去的“光伏双反”手段更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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