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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电网公平开放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其中表示,全面贯彻实施能源法,规范电网设施公平开放行为,提升电网企业接入和服务水平,国家能源局决定在江苏、陕西等19个省(区、市)开展电网公平开放专项监管工作。 重点监管申请接入电网的常规电源、新能源、分布式电源和储能等各类项目是否符合规定条件;电网企业是否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拖延受理电源等项目业主的接入申请;电网企业是否拒绝向电源等项目业主提供接入本电网须知晓的必要信息;电网企业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向各类项目业主出具有关书面回复意见;电网企业与电源等项目业主有关接网协议签订情况;电网企业对常规电源、新能源、分布式电源和储能等各类项目接入服务保障情况;电网企业在提供并网接入服务过程中是否存在区别对待情况;电网企业是否不规范受理、违规设置技术壁垒、违规收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