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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6光伏电站应当在并网运行后6个月内向电网企业提供有关光伏电站运行特征的测试报告,证明拟并网光伏电站满足接入电网的相关规定。当并网光伏电站更换逆变器或变压器等主要设备时,需要重新提交测试报告 5.2通信与信号 5.2.1基本要求 大型和中型光伏电站必须具备与电网调度机构之间进行数据通信的能力。并网双方的通信系统应以满足电网安全经济运行对电力通信业务的要求为前提,满足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调度自动化及调度电话等业务对电力通信的要求。 光伏电站与电网调度机构之间通信方式和信息传输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作出规定、包括互相提供的模拟和开断信号种类、提供信号的方式和实时性要求等。 5.2.2正常运行信号 在正常运行情况下,光伏电站向电网调度机构提供的信号至少应当包括但不限于: 1)光伏电站并网状态、辐照度; 2)光伏电站有功和无功输出、发电量、功率因数; 3)并网点的电压和频率、注入电力系统的电流; 4)变压器分接头档位、主断路器开关状态等。 5.2.3故障信息 为了分析光伏电站事故和安全自动装置在事故过程中的动作情况,使电网调度机构能全面、准确、实时地了解系统事故过程中继电保护装置的动作行为,在大型光伏电站中应装设专用故障录波装置。故障录波装置应记录故障前10秒到故障后60秒的情况。故障录波装置应该包括必要数量的通道。 光伏电站故障动态过程记录系统大扰动(如短路故障、系统振荡、频率崩溃、电压崩溃等)发生后的有关系统电参量的变化过程及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的动作行为。 光伏电站并网点交流电压、电流信号需要接入光伏电站的故障录波装置。保护动作信号、电能质量监测装置触发输出信号可接入故障录波装置的外部触发节点。 5.3并网电站的电能质量 所有并入电网的光伏电站的运行方式,按照相关电网调度机构的安排或指令进行相关的调整,以满足电网运行的要求。 5.3.1一般性要求 光伏电站向当地交流负载提供电能和向电网发送电能的质量,在谐波、电压偏差、电压不平衡度、直流分量、电压波动和闪变等方面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 光伏电站应该在并网点装设满足IEC61000-4-30 << 电磁兼容 第4-30部分试验和测量技术—电能质量》标准要求的A类电能质量在线监测装置。对于大型及中型光伏电站,电能质量数据应能够远程传送到电网企业,保证电网企业对电能质量的监控。对于小型光伏电站,电能质量数据应具备一年及以上的存储能力,必要时供电网企业调用。 5.3.2谐波和波形畸变 光伏电站接入电网后,公共连接点的谐波电压应满足GB/T 14549—1993 《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的规定,如表1所示:光伏电站的验收 光伏电站接入电网后,公共连接点处的总谐波电流分量(方均根) 应满足GB/T 14549-1993 《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的规定,应不超过表2 中规定的允许值,其中光伏电站向电网注入的谐波电流允许值按此光伏电站安装容量与其公共连接点的供电设备容量之比进行分配。 表2 注入公共连接点的谐波电流允许值 标称电压(KV) 基准短路容量(MVA) 谐波次数及谐波电流允许值(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