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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制定实施《光伏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近期,我部电子信息司、产业政策司、政策法规司、规划司等相关司局密切加强沟通协作,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加快工作进度,深入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并组织有关地方政府、研究机构、光伏企业等座谈讨论,广泛听取意见,共同推动光伏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快速有效开展。 2013年8月29日,我部相关司局召开座谈会,研究讨论《实施意见》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中国光伏产业联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国家开发银行、部分光伏企业以及相关律所、证券公司等单位参会。 2013年8月30日,我部相关司局再次组织国内光伏产业集中度较高的17个省、自治区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京召开座谈会,针对《实施意见》初稿征求地方有关部门意见。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应尽快发布《实施意见》,结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等政策,推动光伏行业加速整合,实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与会代表还根据我国光伏产业发展现状及有关兼并重组工作思路,对《实施意见》部分内容提出了修改意见。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各相关单位反馈意见对《实施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会同有关部委抓紧开展后续工作,推进《实施意见》尽快发布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