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户-光伏|太阳能|PV|技术|质量|认证|标准
3)对加速产业整合的积极意义。 中国的光伏产业是极具国际竞争力的产业,也是人类探讨新能源发展事业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无论是从国家还是从全球长远发展角度,都应当保护和促进中国光伏产业的稳定发展。当前中国光伏产业正处于残酷的产业整合期,为此,2013年6月14日“光伏国六条”的第六条专门指出“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做优做强,” 有必要通过市场化的手段,给予有竞争力光伏企业流动资金支持,以利于它度过非理性价格竞争阶段;给予有竞争力光伏企业并购资金支持,以利于加速产业整合,培育核心企业。 2、光伏产业融资需求的定量分析 1)生存、并购资金需求巨大。 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一季度,A股79家光伏概念的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产的现金流从上一年四季度的117亿元锐减至2.95亿元,其存货则从前年四季度末的587亿元进一步上升至628亿元(资料来源8)。2013年6月底,拓日新能公司的货币资金已降低到了1.26亿元,而去年同期、去年年底、今年3月底的货币资金分别是2.8亿元、1.59亿元和2.92亿元(资料来源9)。不久前,财务结构一向稳健的晶澳公司,甘冒社会舆论指责,开展了一轮向职工硬性融资活动。严重的现金短缺和持续恶化的资产负债情况更成为有竞争力光伏产品生产企业生存、发展的重大障碍。 2)实现国家规划资金需求巨大。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到2015年,我国光伏电站建设目标为35GW,根据目前建设成本,实现这一目标的资金总需求为3500亿元人民币;根据国家光伏产业长期发展规划,到2020年,我国光伏电站建设目标为50GW,则资金的总需求应为5000亿元人民币。 3、光伏产业融资需求的定性分析 1)新经济需要新的融资方式。 不同于传统经济的滚动式发展,新经济的特征是:发展初期以获取信息资源和占领通道为主,追求速度和规模效应,着眼于未来规模化稳定收益。服务传统经济的融资方式单一而稳定,服务新经济的融资方式必须多样而不断创新。光伏产业是新经济形式的重要内容之一,它的发展必然伴随新金融产品的不断丰富。在美国光伏产业发展最快的加州,REITS、光伏设备租赁等金融产品发挥了巨大助推作用:“2008年,在CSI(加州太阳能计划)跟踪的市场上租赁住宅光伏系统约占安装总数的6%。截止2012年4月,该数字达到了约60%,并且还在不断增长。”(资料来源10)在这一方面,中国有着明显的不足。 2)与非完全市场化产业相结合的金融服务特性。 光伏是一个需要国家扶持的非完全市场化产业,国家对光伏产业的扶持体现在电价补贴的同时也应当体现在金融服务,即要求金融在坚持市场化原则的基础上服从国家光伏产业发展导向。特别是当前,为了加速光伏产业的整合需要开展差异化的金融服务。 四、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融资建议 1、对当前光伏产业融资原则的几点的建议 1)产业规划先行,追求经济性结果。 国家动员社会资源扶持光伏产业发展的唯一目的在于早日取消扶持,实现商业化运作。扶持是有成本的,由于扶持的时间难以确定,所以扶持的总量也是难以确定的。国家应当根据能源战略和社会承受能力,在持续补贴可以实现的基础上制定光伏产业发展规划,并在此基础上提供融资服务。超前和落后的融资结果都不利于光伏产业的长期、稳健发展。 2)政策的落实要市场化,要向终端市场倾斜。 光伏产业的发展不能没有包括金融服务在内的政策扶持,政策扶持又是与市场运作相互矛盾的,所以政策的实施通过市场化的平台和手段加以落实是保证政策发挥最佳市场效果的关键。在完全市场化产业中,市场的规模是由需求决定的;在政策与市场结合的光伏产业中,终端市场规模是由补贴的力度决定的。与国家持续补贴能力相匹配的终端市场规模是最合理的需求规模,应当以此为标准反向传导给上游供给,在合理市场供求的同时决定金融支持的规模。 3)扶优汰劣,标准先行。 在一般市场化产业中,融资环境对于企业可以是平等的。在非完全市场化的光伏产业,特别是在当前光伏产业严重供大于求、产业整合时期,融资对象应当是有所区分的。区分是有标准的,国家应当根据光伏产业国际发展方向和中国实际情况制定产业准入标准,以保证在融资环节,既符合政策扶持方向又保证市场化运作,促进有竞争力企业加速壮大、无竞争力企业加速推出市场。 4)鼓励金融创新,探讨适合光伏产业特点的融资形式。 按照国家光伏发展规划,传统的融资形式是难以满足光伏产业发展需要的。特别是光伏终端市场建设所需资金规模之巨大,回收时间之漫长,都要求光伏产业未来一段时间的融资行为应当结合国际市场经验,在国家金融管理机构的大力支持下,尝试利用多种新的融资形式,开展金融创新,为中国光伏产业的长期、稳定的发展募集雄厚的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