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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黑龙江省光伏产业取得较快发展,但近两年,电价的大幅上调,使园区内企业生产成本骤升,在绥化,已完成部分基础设施建设的两家国内公司撤出,一家美国公司取消了投资意向,已经入园的部分企业也削减了投资,放慢了建设步伐。”驻黑龙江省全国政协委员王涛志开门见山:“电价高问题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黑龙江省光伏产业的发展。” 王涛志认为,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发展新能源产业方面,黑龙江省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和优势,是资源大省,富有硅、硒、铜、金、石墨,拥有充足的太阳能资源,是中国罕见的资源富集区。近几年,黑龙江省的光伏产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初步形成了以黑河硅基新材料园区和绥化硅基新材料产业园区为先导,牡丹江旭阳太阳能科技公司非晶硅薄膜太阳能电池、金跃集团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和绥化宝利光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龙头的光伏产业集群。 “但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制约瓶颈,2011年8月,在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调研工作中,我们了解到一些问题:目前黑龙江省送辽宁电价为0.3443元/千瓦时;送华北电价为0.3257元/千瓦时。而光伏产业园区业用电价格经几次调整后恢复执行国家目录电价政策,即0.62元/度电价。”王涛志说,高电价让企业放慢了建设的脚步,制约了产业的发展。 这一问题涉及国家产业政策,为此,王涛志建议,国家发改委、国家电监会等部门允许黑龙江省将南送电量(低价电能)减少一部分留作自用,价格“低来低走”(按南送电价),减轻光伏产业用电成本高带来的巨大压力,同时也能节约长途南送带来的电能损耗。国家发改委、国家电监会等部门允许光伏企业建设自备发电厂,鼓励自发自用、并网不上网,从长远解决用电成本过高问题。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进一步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通过“金太阳计划”等政策为光伏企业,尤其是龙头企业注入更多扶助资金,促进光伏产业发展成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