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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美‘双反’都没有打垮浙江企业,这次国内政策要以行政淘汰的方式让浙江企业退出吗?”赵永红举例,产能利用率50%要求是否合适?如果不管企业负债率和亏损,只问利用率高不高是否缺少市场情况的考虑?报了2014年分布式发电项目的企业,如果不能进入工信部名单,到时能否拿到国家的上网电价补贴?因为这关系到国家能源局是否认可企业资质。 在赵永红看来,“一刀切”政策恐将误伤浙江一大片创新型中小企业。“浙江就有众多这样的企业,他们的创新体现在技术上、产品上、市场定、业务上、财务模型上等多个方面。目前有多家企业表示新一年已经接到海外订单,如果不能进入工信部名单,假如不能出口退税,出口业务将停顿。” 《条件》应该更注重企业的效益、市场创新能力,“这也是金融企业放贷的考虑标准”。 第二批申报名单即将出炉 “如2013年业绩比2012年改善就可能通过,如果恶化就可能被拉下马”。 按照公布的准入《条件》,不符合规范条件要求的光伏制造企业及项目,其产品将不得享受出口退税、国内应用扶持等政策支持。此外,还需根据产业转型升级的要求,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指导下,通过兼并重组、技术改造等方式,尽快达到《条件》的要求。 上述保利协鑫人士透露,2013年公布的名单是以2012年的企业产能、环保等指标,“2014年用的将是2013年的指标数据,而2014年光伏企业的业绩明显要比2013年优异”,第二批名单将在年后申报。 在符合《条件》的第一批名单出炉之后,各省已在备战第二、第三批准备入名单审报工作。 徐州市经信委电力能源处处长孔维强表示,企业想通过第二批工信部名单,首先要通过环评验收;其次,产能或者产能利用率达标;再次,要具有省级以上独立研发机构、技术中心或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研发及工艺费用充足;最后,产品衰减率和水耗、能耗等指标要达到要求。 “《条件》在征求意见稿的时候,我们就做了很多反馈工作。《条例》出来后,我们会继续跟进工作,提供一些调研数据,争取更多的浙江企业入围第二批、第三批的名单之列。”赵永红说。 赵永红同时表示,如今《条件》虽发布,但具体措施还未实施,财政、海关、银行等部门尚未做出明确反应,她建议相关部门要对《条件》的配套实施限制方面做出调整。“浙江的光伏企业通常都是创新活动最活跃,相关部门应该给这些创新企业有发展的空间,而不应该是设立门槛把他们排除在外。” 浙江光伏行业资深人士举例称,杭州天裕光能是一家非晶薄膜产品企业,在晶硅拼杀低价期间,通过转型和市场创新摆脱价格战,完成销售额1个多亿,但其产能不足要求的50 MW;浙江龙焱能源是从事碲化镉薄膜路线自主化研发的企业,其产品转化率已经接近美国第一太阳能,创始人是曾供职于美国能源部国家可再生能源实验室达20年的吴选之,但产能规模亦不足50MW。 赵永红认为,准入条件的发布可能适用于很多地区的光伏企业,但并不一定适合浙江。很多省份里规模在200MW以下的组件企业都几乎关停了,可是在浙江,这样的企业还风风火火地在发展。“未来符合《条件》的企业,会在下一期调整再报。”同时,为达到规范条件的要求,让大企业兼并小企业,人为扩大产能并非一个理性选择。 不过,一位光伏企业知情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工信部只是提出了一个参考,并不是一个行政许可,“第二批的名单中,如果2013年的业绩比2012年改善就有可能通过,如果恶化就有可能被拉下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