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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下午,本届两会全国政协委员、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在其个人政协提案中建议,利用国内高速公路建设太阳能光伏电站。 刘汉元谈到,结合国内现有高速路网 资源状况,参考国外已有经验和做法,可充分利用国内存量高速路网,将其作为太阳能光伏发电的新型、有效载体,实现光伏发电、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安全行驶、道路养护、耕地保护六者的高效整合与最佳统一。 为此,刘汉元表示,截至2013年底,我国高速公路里程达9.62万公里(其中国家高速公路6.80万公里),全国高速公路车道里程达42.46万公里。按照每条车道3.5米估算,单车道每公里空间面积约为3500m2,实际装机容量按照15m2/KWp计算,每公里光伏装机容量约为230KWp。而全国高速公路仅车道空间总面积就达14.86亿m2,如利用全国高速公路建设太阳能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近100GW。每年可节约标准煤1953万吨,CO2减排5200万吨,按照现有补贴及脱硫电价计算,每年直接产生近450亿元经济效益。 他特别指出,综合利用高速公路等存量土地资源发展光伏发电也是维护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战略举措。对照高速公路及其光伏电站配套建设规划,2013年我国高速公路建设总投入约为8304亿元,平均每公里车道里程造价约1705万元,按照当前建设水平,每公里车道光伏电站建设成本可控制在230万元,如按上述火电项目投入资金,仅复合利用国内巨量的高速公路资源,就可建成约16GW的高速公路光伏电站。 刘汉元认为,由此可见,充分利用我国高速公路沿线及其服务区、停车场,推动太阳能光伏电站建设,满足高速公路沿线通信设施、视频监控系统、服务区等运行用电需要,正是集约化利用土地,提高单位国土面积财富输出价值的有效途径。 刘汉元补充指出,目前我国已完成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79%的建设目标,9.62万公里的高速公路在促进交通物流便捷、支撑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给道路养护带来了巨大压力。其中受烈日暴晒、暴雨冲刷、冰雪凝冻等是主要破坏因素。 为此,刘汉元认为,国家应该及时立项,将光伏电站建设真正纳入未来国家高速公路建设的刚性任务,规划、研究并尽快出台统一的全国性支持政策,国家发改委、交通、建设、电力、环保、财政、通信等相关部门应同步制定配套政策,形成国家政策之下的部际联动,将光伏电站的建设作为高速公路规划、建设的标准配置和刚性要求;在道路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中要把光伏电站建设的数量和质量作为重要的考量指标。 他指出,根据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我国目前尚有21%左右的高速公路处于待建状态,建议国家在已建、待建甚至未来新增高速公路规划建设中,充分考虑配套光伏电站建设,探索研究和形成标准技术体系和电力应用体系,包括交通设施用电、交通运输用电的上网、输送和配置,并在投资主体、建设指标、激励举措、收益分享等方面形成完整机制,尤其是明确、细化高速公路管理方、业主方及施工方的责、权、利,推动相关各方做好管理、技术、资金、应用等全环节协同,鼓励、调动和促进更多社会资金、资源参与我国高速公路光伏电站的投资、规划和建设。 最后,刘汉元表示,石油消费是目前交通能耗的主要途径,加剧环境压力的同时还极不经济,远远高于等效电力的价格支出。建议以高速公路光伏应用的建设实验,以点带面,创新探索光伏发电更为集中、更大规模、更加立体的建设模式,循序渐进地复制推广到资源匹配、条件具备的省道、村道等更为广阔的各级路网及其配套领域。 在区域试点上,他建议可先期规划、尝试在西部高速公路建设太阳能光伏电站,通过西部资源具备的高速公路太阳能光伏发电综合试点项目的建设,较快探索匹配技术和运行机制,以此促成区域化经济发展特别是长途交通集约化发展的同时,为更大规模、更大范围的路网光伏发电覆盖积累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