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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由广东省太阳光伏能源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的国内首个光伏系统安全标志类导则《太阳能光伏系统电力安全标志使用导则》面向全行业征求意见。该标准是由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珠海兴业新能源有限公司、顺德中山大学太阳能研究院以及深圳蓝波幕墙及光伏工程有限公司联合起草的。 据介绍,标准规定了太阳能光伏系统安全标志的分类、形状、尺寸、字体、颜色和图案、设置原则、安装方式、构造等要求,适用于太阳能光伏系统建设和运营企业。 同时,该标准主要参考了GB/T10001《公共信息图形符号》、GB 2893《安全色》和GB 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并参考了部分矿山安全标志的内容。除了引用GB 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的部分标志外,还新增了当心光伏幕墙、必须通风、光伏电站出口等10个光伏系统图形符号。 目前,《太阳能光伏系统电力安全标志使用导则》(征求意见稿)已经在广东省质监局网站(http://www.gdqts.gov.cn/zmhd/yjzj/201304/t20130409_73055.html)上进行了公示。根据《关于加强强制性标准管理的若干规定》和《广东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地方标准《太阳能光伏系统电力安全标志使用导则》(见附件1、2)的意见。 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于2014年4月15日前填写《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3)(若无意见请填写“无意见”)并盖章,将word版反馈表以及打印、盖章后的扫描件一同发邮件至广东质检院的工作邮箱solar@gqi.org.cn。 联系人:曾飞 联系电话:0757-22802661,159755759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