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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鉴衡认证中心宣布将于2014年4月30日起执行CNCA/CTS0001-2011A《光伏汇流设备技术规范》和CGC-R46009:2014《太阳能光伏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光伏汇流设备)》,并开始受理相关企业的认证申请。 根据国家认监委《认证技术规范管理办法》、《认证技术规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鉴衡认证中心组织有关单位共同对CNCA/CTS0001-2011《光伏汇流箱技术规范》进行修订,更名为《光伏汇流设备技术规范》。现经过国家认监委审查已准予备案,编号为CNCA/CTS0001-2011A,自2014年4月18日起实行,归口单位为鉴衡认证中心。原CNCA/CTS0001-2011《光伏汇流箱技术规范》同时废止。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书转换时间安排 1、2014年4月30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为标准过渡期,在此期间已经根据鉴衡认证中心《光伏汇流箱技术规范》(批准号为CNCA/CTS0001-2011)进行认证的获证企业应及时向我中心提出能标换版申请,我们将依据CNCA/CTS0001-2011A《光伏汇流设备技术规范》和CGC-R46009:2014《太阳能光伏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光伏汇流设备)》重新颁发“金太阳认证”证书。 2、2014年4月30日起,我中心将不再受理依据《光伏汇流箱技术规范》(批准号为CNCA/CTS0001-2011)的认证申请。 3、2015年1月1日起,尚未依据CNCA/CTS0001-2011A《光伏汇流设备技术规范》完成证书转换的原“金太阳认证”证书将视为失效,我中心将在网站进行公示,注销相关证书,并通报有关各方。 二、CNCA/CTS0001-2011A证书转换要求 获证企业应按要求向我中心提交证书转换申请及相关技术文件,并接受文件审查、型式试验和工厂审查,其中: 1、对于新机型申请CNCA/CTS0001-2011A《光伏汇流设备技术规范》认证的,将按照CNCA/CTS0001-2011A进行型式试验;原已获得《光伏汇流箱技术规范》(批准号为CNCA/CTS0001-2011)证书的机型申请证书转换,将按照附件1的项目进行评估并进行必要的测试。 2、工厂检查可结合年度监督审查或认证扩项审查进行。若需单独进行工厂审查,则需按实际发生的现场检查人日收取费用。 三、获证企业的证书转换准备要求 获证企业应根据能标的相关技术要求完善自身出厂检验能力,使用获得鉴衡认证的关键元器件,保证生产产品持续符合“金太阳认证”要求。 获证企业应根据光伏汇流设备技术规范的相关技术要求完善自身出厂检验能力,保证生产产品持续符合“金太阳认证”要求。建议企业在光伏汇流设备中使用获得鉴衡认证的关键元器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