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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分布式光伏真热闹。”一位光伏企业负责人近日对《中国能源报》记者说,“好多省份陆续出台分布式光伏的鼓励政策,你方唱罢我登场。分布式光伏还没发光,已经‘发烫’了。” 近期多地出台的分布式光伏支持政策,确实有理由让市场“暗潮汹涌”,产业“心潮澎湃”。上海给分布式光伏工商业用户补贴0.25元/千瓦时,个人用户补贴0.4元/千瓦时;河南称,经研究决定在河南光伏发展起步阶段,暂不受国家指导规模(河南省新增750兆瓦)的限制;江西按发电量每度电再涨0.2元补贴……有鉴于此,业内有评论乐观认为,地方超预期的分布式光伏补贴,有助于推动地方分布式光伏装机快速上升,实现年初国家能源局设定的2014年8GW分布式目标没有悬念。 然而,备受国务院高层关注的分布式光伏,靠眼下的轮番补贴刺激真能实现预期目标吗?分布式光伏真的只能依靠各级政府的补贴吗? 地方高补贴的该与不该 2013年8月,国家发改委明确全国范围内分布式光伏补贴标准为0.42元/千瓦时。同期,国家能源局在全国范围内批准了18个分布式光伏示范区,进行试点。如今大半年已过,包括示范区在内的项目建设进展却不尽如人意。 究其原因,业界形成的基本共识是:受制于当前的电力市场环境和体制机制,0.42元的补贴虽然明确体现了主管部门支持“自发自用”的鼓励倾向,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有一些环节没有打通,因此没有形成良性的商业盈利模式。 国家补贴不够怎么办?地方有钱地方补。遵循这样的逻辑,同时考虑当前经济形势,地方政府需要通过一些项目建设拉动经济,分布式光伏恰又切合国家能源结构调整的号召,因此地方政府分布式光伏支持政策高调亮相,地方补贴成为新的推动引擎。 据记者了解,目前很多地区已形成了分布式光伏的“四级补贴体系”。以浙江嘉兴市秀洲经济开发区为例,该地区分布式光伏在当地脱硫电价0.457元/度的基础上,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发电量补贴20年;再享受浙江省0.1元/千瓦时补贴 20年;浙江省还连续三年补贴其上网电量 0.3元/千瓦时;嘉兴市再连续三年补贴发电量0.1元 /千瓦时;最后,开发区按照装机容量补贴1元/瓦。 嘉兴秀洲开发区并非个案。随着各省分布式光伏支持政策的出台,国家、省级、市级、区级“四级补贴体系”很可能将成为分布式光伏发展的“标配”。 “在一个良性的市场环境中,适度补贴有利于刺激和引导产业发展,战略新兴产业更是如此。然而,在当前商业模式尚未形成的分布式光伏产业发展初期,避重就轻,避实就虚,一味依靠补贴推高产业,可能给产业埋下更多隐患。”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专家表示,国家鼓励分布式光伏发展,是由于它以销售电价为基础进行补贴,需要的补贴比较少,但层层加码后,补贴强度跟光伏电站相当,甚至更高。“长此以往,恐怕失去了最初的意义。” “但地方不补贴怎么办?没有合理的盈利模式,企业没有动力,只有靠地方再补贴。”一位地方能源行业人士说。 地方政府参与示范的利弊之争 “我现在是傻傻分不清楚啊。”南方一家企业的负责人开玩笑地说。他是18个分布式光伏示范项目中的一个项目建设业主。 在他看来,示范项目要求每个项目绑定一个建设业主,并要求地方政府也在其中有所担当,负起责任。“国家能源局的初衷是通过地方政府的行政力量来推动分布式光伏发展。让地方政府承担一定责任起到了一定效果。但地方政府究竟承担哪些责任,政府做什么,企业做什么,并没有明确。因此,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具体做什么就看地方政府的实际能力和意愿了。” 这位项目建设业主告诉《中国能源报》记者,他所承建项目的地方政府也很重视分布式光伏建设——沟通、协调、给补贴。“但很多问题还是很难解决,比如屋顶资源的问题、与屋顶业主沟通建设的实际问题以及自发自用电费收缴的问题,每谈一家业主就会遇到一种情况,劳心劳力。政府虽然支持,但在具体的协调沟通中毕竟不是主导,我们相对弱势。希望政府能够更多参与,把一些具体共性的问题固化,这也有利于节省我们的时间和沟通成本。” 另一个省份的分布式光伏承建业主表示,据他了解,当地政府比其他地区似乎更积极些,参与推动的力度也更大。“但地方政府也有很多问题解决不了,比如电网公司的配合问题。虽然电网公司明确出了一些文件,但在具体操作中,地方电力企业的行动并不一致,一些问题需要细化。” 有行业资深人士认为,地方政府参与分布式光伏园区示范,应该明确政府和企业的各自职责,尽管当前国务院鼓励政府部门简政放权,让市场来配置资源,但分布式光伏作为新兴产业,地方政府适度参与有其合理性。但显然,当前的实际操作中,地方政府仅仅协调、动员、牵线搭桥的做法,不符合国家能源局设立示范的初衷,也不利于服务业主企业的建设积极性。“所以明确各方职责迫在眉睫。” 重审分布式光伏顶层设计 “地方政府通过行政力量干预也好,补贴也好,都对当前分布式光伏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归根到底,我们需要重新审视分布式光伏产业发展的顶层设计。”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太阳能行业资深专家表示,眼下各地遇到的问题是分布式光伏发展的普遍性问题,要通过调整顶层设计修正一些政策性和制度性缺陷,而不是靠这些细枝末节的修补。 “新产业的起步发展不能急于求成,试图一蹴而就,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应根据产业发展实际,创新管理模式,做好顶层设计。”他说,很多产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可供参考,例如,先试点、再示范、小规模推进,最终大面积推广。“通过试点示范摸清和解决技术问题、并网问题、商业模式问题和政府管理问题。在此基础上的全国性推进才是可行的。” 更有一位专家认为,示范应该是商业模式的示范,而非政府和企业合作模式的示范。国家相关能源主管部门应制定更加清晰的分布式光伏管理文件和标准,进一步细化并网流程和电费收缴方式等。在全国范围内制定统一的政策框架、服务标准流程以及商业模式,放诸四海而皆准。在此基础上,让各地政府和企业结合具体情况个性化发挥,才是当务之急。 “几个月的实践证明,匆忙推进,让地方政府和企业创新方法,摸着石头过河,无疑会延缓产业发展,不利于产业的有序推进。”该人士说,完善规则,先慢后快,才能真正开启分布式光伏市场,要避免地方政府对分布式光伏的过度刺激,重蹈覆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