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时间2014年6月2日,美国商务部对中国输美光伏产品做出反补贴初裁,对两家强制应诉企业分别征收18.56%和35.21%的反补贴税,对其他中国企业征收26.89%的反补贴税。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下称“机电商会”)作为中国光伏产业代表对美国商务部的上述决定表示强烈反对。美国政府在2011年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双反”调查后,又一次对同类产品发起“双反”调查,明显是对贸易救济措施的滥用,违反了公平贸易、自由竞争的原则,是一种变相的贸易保护主义。 同时,机电商会指出,此次“双反”调查在一些重要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尤其是产品范围认定违反了美国商务部的通常做法。在中国企业积极进行抗辩并提交了有力证据的情况下,美国商务部搁置对产品范围这一根本性问题的最终决定,仓促做出反补贴初裁。这是一种草率的、不负责任的做法,对中国企业的合理利益造成了不正当的伤害。 光伏产品作为世界清洁能源代表性产品之一,为世界能源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为世界各国推进节能减排环保战略提供了巨大推动力。美国商务部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反补贴税将使美国光伏上下游产业因起诉方Solarworld公司一己私利遭受严重损失,并将严重阻碍全球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损害全球福祉。 机电商会代表中国光伏产业严正要求美国商务部改正其错误做法,确保中国企业的合理利益。同时,机电商会进一步要求美国政府,认真听取美国光伏上下游产业意见,以中美经贸大局为重,尽快终止此次不合理的“双反”调查,将中美光伏贸易与产业合作带回平等、互利的轨道上来。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 2014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