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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进展:截至6月30日,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共受理全省分布式光伏并网申请230户,总容量27.57万千瓦;全省已并网135户,容量17.05万千瓦,累计发电14008.9万千瓦时,累计上网电量10516.7万千瓦时。 2013年11月21日,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发布《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实施意见》 摘要:明确河南省洛阳市2015年底前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00兆瓦的发展目标,提出对2015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且优先使用本市组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0.1元/瓦奖励,连续奖励3年。此外,由市、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400万元,采取政府定额补助方式(每个项目按照费用不超过4万元、装机容量不低于4千瓦),支持在具备条件的公办敬老院、乡镇卫生院、林场、乡政府或村委会屋顶建设100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规模:2015年底前,全市建成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00兆瓦。 全市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阳光工程。从2014年起,全市符合太阳能光伏发电利用要求、新建屋顶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厂房、大型会展场馆、商业综合体、体育场馆、机场、车站、污水处理厂、办公楼等建筑和空间,应按照满足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的要求进行设计,根据需要预留光伏配电房空间。日照条件较好的小体量建筑,鼓励建设自发、自用、自管的光伏发电设施。 全市实施光伏下乡工程。结合美好乡村建设,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与农民生产、生活相结合,转变农村传统用能方式。 在具备条件的公办敬老院、乡镇卫生院、林场、乡政府或村委会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光伏下乡工程2014年、2015年各组织建设50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补贴:分布式光伏发电阳光工程奖励,凡2015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且优先使用我市企业生产的组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经审定,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优惠政策外,按其装机容量给予运营企业0.1元/瓦奖励,连续奖励3年。奖励资金由市政府和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政府各承担50%。 光伏下乡工程补贴,2015年底前,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0万元,各县(市、区)按1:1配套200万元,采取政府定额补助方式,支持100个乡镇或示范村,在具备条件的公办敬老院、乡镇卫生院、林场、乡政府或村委会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每个项目按照费用不超过4万元、装机容量不低于4千瓦水平建设,由市政府采购中心统一招标,业主单位为各县(市、区)政府。 配套: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根据国家分布式光伏上网电价相关政策,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储备、筛选、立项、备案及争取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支持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广支持政策的资金保障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