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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进展:截至2014年6月底,浙江全省累计已受理并网申请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总计408个,装机总容量622兆瓦。其中,已并网运行项目208个,装机容量339.33兆瓦,累计发电量189722千瓦时。居民光伏已并网项目81个,装机容量419.79千瓦。 2013年9月26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光伏应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摘要:到2015年,全省确保新建成2000兆瓦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500兆瓦装机规模的总体发展目标。对光伏发电项目实行按照电量补贴的政策,补贴标准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省再补贴0.1元/千瓦时。 部分城市政策:温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政策意见》摘要:到2015年全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800兆瓦以上。分布式光伏发电主要采用四种建设模式:采用企业(居民)自建模式、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政府统一组织建设模式及租赁屋顶建设模式。设立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扶持专项资金,用于考核奖励和发电补贴。 在温注册的光伏企业及新建光伏发电项目,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按其年发电量给予项目主营企业每度电0.1~0.2元的补贴。 桐乡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鼓励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建设的政策意见(试行)》摘要:对市域范围内实施的装机容量达到0.1兆瓦以上的示范工程项目实行“一奖双补”政策。对实施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每瓦1.5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光伏发电实行电价补贴,建成投产前二年按0.3元/千瓦时标准给予补贴,第三至五年给予0.2元/千瓦时标准补贴;对出租方按实际使用面积给予一次性30元/平方米的补助。 河北 进展:截至2014年6月,国网冀北电力公司共受理分布式光伏并网申请19户,总容量2.8万千瓦;已并网12户,容量2.6万千瓦,累计发电251万千瓦时,累计上网电量7.4万千瓦时。截至2014年6月,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南网)分布式光伏受理191户,其中自然人152户,占比80%;发电容量77639千瓦,其中自然人发电容量913千瓦,占比1.17%。截至今年6月,分布式光伏实现并网83户,其中自然人73户,占比88%;发电容量26479千瓦,其中自然人发电容量417千瓦,占比1.57%;发电量1017.85万千瓦时,其中自然人13.8万千瓦时,占比1.36%;上网电量23.1万千瓦时,其中自然人11.7万千瓦时,占比50.6%。 为加快推进光伏产业发展,河北省出台了《河北省关于支持光伏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摘要:制定了对光伏电站项目实行优先并网,全额收购的政策,并对装机容量在1兆瓦及以上未享受中央财政资金补贴项目,给予补贴。大力发展光电建筑一体化,率先在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学校等公共设施屋顶上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并给予不同程度的资金补助。鼓励应用分布式光伏照明电源,属公益性的,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非公益性的给予相应补贴。 补贴:鼓励应用分布式光伏照明电源,对采用光伏组件建设的景观照明、路灯、信号灯等项目,属于公益性的,所需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所用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非公益性的,2014年底前建成投产的,光伏电源建设投资按照每瓦补助5元,2015年为4元,所需资金按照5:3:2比例由省、设区市、县(市、区)三级财政分担。 优惠:实行税费优惠政策,对获得国家支持和省补助的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免征城市配套费。凡国家有上下限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按照下限执行。对因不可抗力造成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骨干核心企业,在确保社会保险基金正常运转前提下,经省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暂缓缴纳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费,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