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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58号
关于暂停太阳能级多晶硅加工贸易进口业务申请受理的公告
鉴于2014年1月20日对自美国和韩国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和2014年5月1日对自欧盟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采取贸易救济措施后,我国加工贸易项下多晶硅进口出现激增,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起暂停太阳能级多晶硅(海关商品编号为2804619012、2804619013、2804619092、2804619093)加工贸易进口业务申请的受理。
2014年9月1日前已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的加工贸易业务(广东省企业以实际加工贸易手册设立时间为准),可在合同有效期内执行完毕。以企业为管理单元的联网监管企业可在2014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上述业务到期仍未执行完毕的不予延期,按加工贸易内销、退运或其他规定办理。
数据显示,自中国实施对美国等国太阳能级多晶硅“双反”以来,海外企业则大量采取加工贸易进口方式逃避惩罚。今年上半年,中国累计进口多晶硅45932吨,同比增加17.4%,而其中通过加工贸易进口量达到34068吨,占累计进口总量的74.2%;通过中国台湾转口贸易进口量则达到4765吨,占累计进口量的10.4%。
《公告》的发布意味着,来自美国、韩国和欧盟的多晶硅暂时不能通过加工贸易的进口到中国,但是可以通过一般贸易的方式进口。而通过一般贸易的方式就要被征收反倾销税。今年年初,商务部裁定“对美国进口多晶硅征收53.3%-57%反倾销税,对韩国进口多晶硅征收2.3%-48.7%反倾销税。这样的话,进口多晶硅在价格上将彻底失去竞争力。
目前国内主要的多晶硅制造商有保利协鑫能源(03800.HK)、特变电工(600089.SH)、大全新能源(NYSE:DQ)和南玻A(000012.SZ)等。
商务部海关总署
2014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