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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一四年八月 目 录 一、规划基础 1(一)资源条件 1 (二)发展环境 3 (三)发展形势 4 二、总体要求 6 (一)指导思想 6 (二)基本原则 6 (三)发展目标 7 三、主要任务 7 (一)积极推进产业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 7 (二)鼓励和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在社会各领域的应用 8 (三)因地制宜建设地面光伏发电项目 9 (四)推动新能源电网智能化应用示范 9 (五)创建新能源示范城市 9 (六)带动促进光伏产业发展 10 (七)提高系统集成服务能力 10 (八)完善光伏发电科研人才体系 11 四、规划实施 11 (一)各方合力推动规划实施 11 (二)简化便利项目管理 12 (三)完善并网管理和服务 12 (四)组织实施年度开发方案 13 (五)落实完善扶持政策 13 (六)建立规划滚动调整机制 14 (七)做好项目运行监测评估 14 五、环境影响分析 14 六、附表 15 广东省太阳能光伏发电发展规划(2014-2020年) 太阳能资源丰富,分布广泛。太阳能光伏发电是技术成熟、产业化程度高的太阳能利用方式,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推广光伏发电应用是我省优化能源结构、落实节能减排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带动光伏产业发展的有效途径。近来年,随着光伏发电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在国家一系列扶持政策的推动下,我省太阳能光伏发电获得了较快发展。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促进我省光伏发电有序快速发展,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太阳能发电发展“十二五”规划》、《广东省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等,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基础 (一)资源条件 ——太阳能资源。我省太阳能资源在我国属较丰富地区,年辐照时数2200 小时左右,年辐射总量4200-5800兆焦耳/平方米,相当于一年辐射在我省土地的能量达300亿吨标煤左右。从地域分布上看,我省的太阳能资源呈南高北低的格局,南部属于太阳能资源三类地区(全国按五类分,下同),以粤东、粤西沿海地区为主,主要是汕尾、揭阳、汕头、潮州、湛江和阳江,全年日照时数2200-3000小时,每平方米一年接受太阳辐射5000-5800兆焦耳,相当于170-200千克标准煤;我省其他地区属太阳能资源四类地区,主要是珠三角地区和北部山区,全年日照时数为1400-2200小时,每平方米一年接受太阳辐射4200-5000兆焦耳,相当于140-170千克标准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