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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南昌市出台了《光伏发电项目市级度电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对符合规定的新建光伏发电项目,将按照其发电量每度电给予0.15元补贴,连续补贴5年。 办法规定在南昌市新建光伏发电项目的企业,可享受国家和省有关补贴,并对列入全市年度建设计划的项目(老式瓦房屋顶项目除外),在其建成并通过验收后,按发电量给予每度电0.15元的市级补贴,补贴期暂定为5年。今年南昌争取开工建设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9万千瓦,确保建成3.6万千瓦,力争2017年全市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18万千瓦。 南昌还鼓励和推进屋面面积相对较大、屋顶承载符合安全标准、设备易于安装、发电就地消化能力强的公建单位、重点用能单位、工矿企业、大型商场等领域,积极开发建设发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结合项目特点和条件,在不破坏生态环境前提下,利用荒山荒地以及河道和航道的河岸、非通航水面等区域有序开发建设设立光伏发电项目。在城市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等区域大力推广光伏照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