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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74 证券简称:阳光电源 公告编号:2015-002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媒体有关报道与澄清说明 2015年1 月24 日,《经济观察报》以“光伏之狼”为题进行报道,并经多家互联网媒体转载,该等报道主要提前虚报了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数据,对光伏逆变器行业的市场占有率进行分析。针对媒体报道反映的问题,公司进行了详细核查,现澄清如下: (一)媒体报道称,“华为在逆变器市场的主要竞争者阳光电源2014年的营收预告是28亿”。 经核查,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未在国内外任何媒体、任何渠道上披露或公告过公司2014年度“营业收入”数据。公司已于2015年1月1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2014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15-0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200万元~31200万元。营业收入预计30.47亿元(未经审计),具体数据请投资者关注公司2014年度业绩快报及 2014年度报告中的相关内容。 (二)媒体报道称,“2014年末,华为晒出成绩单:智能光伏电站解决方案的出货量4GW,订货量5.5GW,直追行业老大阳光电源(300274,SZ)。华为内部人士向经济观察报透漏,按照自己内部的测算数据,已然高于阳光电源5个百分点,成为中国第一”。经核查: 1、截止本公告日,尚未有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第三方研究机构对国内光伏逆变器市场占有率的排名统计。 2、2014年,本公司光伏逆变器全球订货量5.89GW,发货量4.23GW,其中国内发货量3.8GW,实现海内外市场的稳步增长。根据主管部门对国内光伏市场装机增量的统计,本公司预计2014年度国内市场占有率保持在30%-40%,因此无论是订货量还是发货量,本公司均超过华为。 二、其他说明 1、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从1997年成立之日起,一直专注于光伏逆变器及系统解决方案,以诚恳务实的态度,践行成就客户的企业价值观。公司欢迎新进入者为行业带来新的思路和探索,共同创造清洁高效的绿色能源,共同致力于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伟大事业。 特此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六日 |